平顶山市财政局加强金融企业监管 推动地方金融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0-02-05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一是做好基础数据管理,按时完成金融企业财务报表。为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通过对金融企业的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填报完成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季报、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地方政府性基金报表等有关报表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为全面掌握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状况和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我省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要求,通过建立“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偿付能力”指标评价体系,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了良好、较好、中、差等等次。为客观、科学评价金融企业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配合落实各项金融财政政策。加强金融管理部门、金融企业之间的沟通,积极配合落实我市金融稳定、精准金融扶贫信贷、创业金融扶持、外贸企业金融扶持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及时反馈解决我市金融企业在经营当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通过落实各项金融财政政策,解决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发挥金融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