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安排资金8700万元助力红色美丽村庄建设
运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随着党史学习教育在全党如火如荼展开,我省红色美丽村庄建设也在持续推进。近日,省财政安排8700万元用于全省29个红色美丽村庄开展试点工作,助力这些村庄充分挖掘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阐释党史启迪,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按照中组部、财政部联合文件精神要求,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近日就做好我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联合发出通知,旨在把红色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示范带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入扎实开展。我省将在2020-2022三年内选择50个左右红色村开展试点,2020、2021年全省安排红色美丽村庄试点 29个,拥有悠久革命历史的确山县竹沟镇竹沟村、新县田铺乡田铺大塆、罗山县铁铺乡何家冲村等被列入其中。
根据要求,我省入选红色美丽村庄试点要符合三方面条件:在党的创建、大革命、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为党领导的革命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或涌现出重要历史人物,有红色遗址遗迹或纪念设施的行政村,有典型性、代表性;符合乡村振兴规划、具备一定发展条件,村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党员和群众有意愿、有共识、有内生动力;所在地方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乡促村工作成效明显。
对纳入红色美丽村庄试点的村庄,省财政按照每村3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市县政府也将积极安排相应资金,统筹整合其他相关财政资金,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带动社会其他资金及个人捐助等,共同投入试点村庄建设。试点资金的使用要牢牢抓住红色主题,突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可用于红色遗址保护、红色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和红色旅游设施、美丽村庄建设等试点内容,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发放补助等。
红色美丽村庄主要建设途径为建强红色村党组织。深入开展红色教育,丰富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内涵。立足村庄特色,用好红色资源,做到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要充分依托红色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强村富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努力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持续受益,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将红色美丽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让农民群众充分分享改革发展和乡村建设成果;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建设宜居宜业红色美丽村庄。
自2013年起,省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135亿元,引导撬动社会资金约750亿元,支持建设了1600多个美丽乡村,一大批乡村成为网红打卡地,成效十分显著。此次红色村庄试点建设是在美丽乡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新尝试新探索,将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也必将进一步提升我省乡村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