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四个聚焦”助推乡村振兴见实效
近年来,省财政立足“四个聚焦”,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政策作用,有力助推了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打造乡村生态振兴新示范
一是突出整体改善,示范带动美丽乡村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乡村建设行动要求,“十三五”期间,累计筹措资金84亿元,选择1100多个村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了信阳市新县“田铺大塆”、鹤壁市淇滨区“桑园小镇”、安阳林州市石板岩等一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美丽乡村,群众生活品质有效提升。二是着眼群众急需,持续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十三五”期间,省级累计筹措资金48亿元,支持近2万个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切实解决了一批农民群众关注的村内公益事业“急难愁盼”问题,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乡村产业振兴新动能
一是拓展美丽乡村功能作用,发展乡村新兴产业。加强产业规划与美丽乡村布局的衔接,充分挖掘拓展美丽乡村项目载体功能,促进了乡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发展。如焦作市修武县树立美学经济思维,借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村庄核心竞争力,形成了西村乡金陵坡村“云上院子”、当阳峪村“绞胎瓷小镇”、七贤镇孙窑村“电商直播小镇”等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典型;信阳市浉河区以美丽乡村建设助力全域旅游发展,紧紧围绕“毛尖源地•山水浉河”品牌推动产业融合,打造了产旅深度融合的集云村、睡仙桥村等美丽乡村。二是稳妥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十三五”期间,筹集3.6亿元资金支持15个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建成了一批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探索出促进农村产业振兴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如开封市祥符区西姜寨田园综合体,把农村发展同城市需求和资源对接起来,发展了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研学教育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了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民群众增收。
聚焦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乡村组织能力新提升
一是积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筹措资金44.8亿元,支持6962个村实施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探索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的多种途径,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组织力和乡村自我发展能力。二是持续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培优建强农村基层组织。严格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在省级奖补资金的引导带动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保障力度。“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安排对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补助273亿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稳定增长,基层村组织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党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三是狠抓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确保涉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高度重视乡镇财政落实政策的“最后一公里”作用,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监管能力、促进规范管理,逐步拓宽监管财政资金范围,积极推进监管方法多样化、制度化和数字化,有效提升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聚焦更好发挥支农政策效能,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新优化
一是通过专业评审提升项目立项科学性,夯实项目绩效基础。在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立项中,设定了“资格审查、实地考察、项目评审、现场答辩、立项公示、预算评审”等环节,力求优中选优定项目,从立项环节夯实项目绩效基础。二是通过先建后补扩大政策覆盖面,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建立滚动项目库,探索实行先建后补拨付方式,实现提前一年确定项目、由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转变,极大的提高了财政资金利用效率,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同时倒逼基层主动作为,快干多干。三是通过加强项目绩效评价,促进工作效率提升。坚持对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进行年度绩效评价,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突出目标导向,加强结果运用,激励各地不断提升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