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支持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10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1月4日,我省重磅发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消费、投资等6大领域的90条政策措施,为经济运行强劲复苏保驾护航。这是我省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具体抓手,吹响了河南“拼经济”的冲锋号。90条政策措施如何落实?近日,河南日报推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系列访谈,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庆业应邀接受采访,并就财政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制造业发展等方面回答记者提问,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Q1:我省财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省财政厅将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及时足额兑现各类财政奖补资金,充分调动市(县)作为消费促进主体的积极性,为全省稳经济惠民生促发展提供有力有效支撑。

一是鼓励各地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惠民政策,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二是鼓励各地对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进行补贴或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将省财政对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按不超过30%给予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三是2023年年初对2022年促消费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3位的省辖市(包括济源示范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奖励,第4—6位的省辖市分别给予500万元奖励。四是对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在2022年6月—2023年3月期间新增、展期、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省财政按年化利率2%给予贴息;对2023年组织专列、包机引客入豫的旅行社给予一定奖励。此外,春节前还将对全省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发放300元“爱心消费券”,资金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Q2: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周期长、风险高、成本大,财政保障不可或缺。请问财政有哪些真金白银的支持?

2022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411.1亿元、增长24.9%,高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16.1个百分点,其中省本级财政科技支出85.9亿元,增长40.1%。2023年我们将在此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

一是更大力度保障科技创新。按需拨付省实验室开办费和建设期研发经费;对建设期满通过考核的智慧岛给予最高5000万元后补助;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给予单个不低于1000万元的支持。二是更加精准引导企业创新。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建设予以补助,并按照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按规定给予保费补助及销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经省认定的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领域、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对经省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三是更强激励撬动金融资本。对合作金融机构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的实物资产抵押不高于30%的科技信贷业务,根据企业营业收入规模给予30%至60%比例、单笔最高500万元的损失补偿。

Q3:融资难、融资贵是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难题,省财政将采取哪些举措进行破解?

深挖问题症结,加强财金联动,针对性缓解企业融资困境。一是拓宽融资渠道。持续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或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融资通道。二是缓解续贷难题。鼓励引导各地设立并扩大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临时性的财政垫资服务。三是分散融资风险。用好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纳入“资金池”支持范围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2%。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行低收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50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1.5%。四是降低融资门槛。鼓励各地设立外贸信贷准备金,引导合作银行降低外贸中小微企业贷款实物资产抵质押要求,扩大出口信保保单等贸易融资规模。五是增加现金流量。鼓励各地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在退税手续完成前,先行为企业预付资金,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六是财金联动支农。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县级政府首期设立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优惠信贷产品、扩大授信额度、执行优惠贷款利率,省农担公司对10万—300万元政策性业务,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300万—1000万元政策外业务的担保费率,分别按不超过0.8%、0.5%、1.5%执行。

Q4:受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的压力较大,省财政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稳经济基本盘,必须稳市场主体这个微观基础。省财政将精准聚焦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实施更加直接、高效、公平的惠企政策。一是减负担。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持续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二是增订单。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3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三是促壮大。在落实中央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财政还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更好服务。对头雁企业重点技改项目,按其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可达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