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实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

发布日期:2023-12-20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队伍,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管理工作全局,近日,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2024年起启动实施新一轮全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2011年至2021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连续组织开展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累计招录培养八期共457名学员,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优秀会计人才成长成才发展。这些高端会计人才在各自领域充分发挥了高端人才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受到了所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此次《实施方案》对新一轮全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进行了安排部署,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主要内容吧。

一、目标任务

从2024年起,争取用10年的时间,在我省培养造就50名左右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全国高端会计人才,500名左右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其中:企业类240名、行政事业类140名、注册会计师类和学术类各60名),推动我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促进会计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二、申报条件

培养对象主要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驻豫单位财会人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高校会计教学科研人员中择优产生,已入选国家和我省会计领军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人员不能再重复申报。申报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符合所申报类型要求的学历资历及职称职务。

三、选拔程序

采取单位推荐加考试选拔的方式,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笔试考试、面试答辩、公示等程序确定培养人选。个人填写申请表,向单位组织人事、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单位同意推荐后,由组织人事、财务部门出具推荐信,经相关部门单位初审后,连同申请材料报省财政厅审核;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答辩,根据成绩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印发正式入选人员名单;每年招录培养50人左右,不同类型招录名额统筹使用,每类申报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低于3:1。

四、培养方式

培养依托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周期为3年,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研究教学、网课自学、任务实践、毕业论文答辩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方式,全面提升学员综合能力。培养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xxx类)毕业证书”,对成绩突出的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五、人才使用管理

获得“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毕业证书”人员,符合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作为业绩成果之一进行认定,学术类人员可按程序申请认定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省会计学会成立高端会计人才工作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服务活动、政策宣讲、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经验分享、论坛研讨等。择优向财政部推荐为全国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咨询专家,择优推荐参加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择优聘任为省级会计管理咨询专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专家,择优推荐纳入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择优推荐纳入财政部会计人才库及我省财政专业人才池,择优推荐参加巡视审计财会监督专项活动等。

六、经费保障方式

建立财政、用人单位、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高端会计人才选拔考试、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在标准内承担,伙食费由学员承担,所在单位可在标准内凭据报销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