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支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助力文化强省建设

发布日期:2024-03-26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2020年以来,省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累计安排资金88.25亿元,支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机制

科学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制定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优化省与市县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费保障分级投入新机制,省级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引导市县不断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支持文化遗产保护行业发展政策措施,主动谋划、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措施,以政策制度规范完善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强化精准发力,完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

围绕历史文物保护,统筹资金12.04亿元,支持洛阳龙门石窟、大运河河南段、丝绸之路河南段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殷墟等43处大遗址保护利用,保障河南列入国家项目库的18处大遗址编制总体保护规划,完成本体加固、保护展示、环境整治工程69项。围绕文旅融合发展,统筹安排资金12.75亿元,实施百泉古建筑群等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维修及三防工程620余项。围绕文脉探索传承,增设河南兴文化工程文化研究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开展河南历史文化等研究;筹措资金8.37亿元,支持建设殷墟遗址博物馆及殷墟文物保护研究。围绕兴文惠民增智,统筹资金23.09亿元,支持黄河国家博物馆、隋唐洛阳城遗址等保护利用,推动河南博物院抗震加固及提升改造和113家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

强化绩效导向,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金管理,研究制定省级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支出情况监控。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科学设定文化遗产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落实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程序,同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项目评估力度,在资金支持前做好项目设计论证,同时提高财政资金项目评审的科学流程,建立完备的专家库,在项目执行中做好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监控,强化支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