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建立支出标准制度“四梁八柱” 助力财政治理现代化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过紧日子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构建支出标准工作“1+2+N”制度体系,为助力财政治理现代化筑牢基础支撑。
加强制度设计,优化方案规划。着眼标准体系长远建设,研究制定《省级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的总体规划、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为统筹有序、系统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奠定基础。特别是,要求将财政标准作为预算编报、审核和安排的依据,凡标准适用范围内的项目支出,省直部门应在标准限额内编制项目预算;对于适用于综合标准和分项标准的项目,预算实行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分项间可统筹使用。
加强过程控制,规范业务流程。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厅内联席会议制度》,压实成员单位责任,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讨论问题、研究计划,有效发挥议事协调作用,促进科学谋划、凝聚合力。出台《省级项目支出标准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标准的制定依据、程序、方法步骤等内容,切实规范标准编制流程,为标准制定提供指导遵循。
加强精细管理,完善标准制定。进一步加强标准制定分阶段、分类型管理,在各项标准制定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从前期准备、制定标准、审核发布等3个阶段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安排,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计划性和条理性。截至目前,先后制定涵盖办公用房维修及装修、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大型会展和招商活动、公益场馆布展及运维等领域的支出标准21项,不断完善过紧日子制度体系,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