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公告
根据豫人社办(2019)95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度起,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证书管理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办理(新城区长安大道市财政大厦1202室2627687)。2018年及以前年度此类证书发放及补办等管理工作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评价开发科办理(市审批大厅西门5楼2979955)。
2019年度会计初级职称证书已制做完成。为切实方便广大考生,请考生本人于2019.11.20—2020.5.31期间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按报名时选择的属地至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证书(各县区每周二周四领证,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
各县市区财政局联系地址电话:
新华区财政局:光明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7666037
卫东区财政局:建设路中段卫东区政府院内 局三楼3992748
湛河区财政局:湛南路东段沁园西路 3997879
汝州市财政局:望嵩中路116号(汝州剧院旁边)222室 3321444
舞钢市财政局:舞钢市垭口温州路中段 8124233
宝丰县财政局:迎宾大道为民路交叉口 局会计股211室 6515605
郏县财政局: 郏县行政路中段88号 局会计科410室 5152823
鲁山县财政局:顺城路与墨公路交叉口东北角二楼东 5032107
叶县财政局: 叶县新文化路东段五楼 局会计股 8055056
平顶山市财政局
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