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管理和会计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7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证会计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有效运转,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省会计管理有关事项及业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报名。原定于2月1日截止的申报时间及3月14日的笔试时间因疫情适当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员申请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版资料发至邮箱 (kuaijichu@163.com)。

二、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9年度)现场领取暂缓办理。中级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请关注本地网站通知。

三、2019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纸质资料暂缓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因特殊情况有急需的,可与省财政厅联系,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事由、详细地址等发至邮箱(kuaijichu@163.com),确认后将采用EMS寄送。

四、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办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及年度报备等业务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

(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及备案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操作程序等,可在“河南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henan.gov.cn/)中的“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或“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查询,常用表格和文件也可在“河南会计管理系统”会计师事务所”专栏进行查阅下载。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等业务的办理,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或“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acc.mof.gov.cn/)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以PDF格式上传。

(三)凡涉及申领证书或证书更换的,全部采取邮政EMS邮寄方式进行。

五、代理记账业务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和年度备案等业务办理,各审批机构要通过网上办理,证书发放可采用邮寄或定点领取方式。

六、财政部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已经发布,有关报名条件请查阅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网站,请符合条件的积极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kuaijichu@163.com),纸质申请表可采用邮寄方式。

七、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政策、业务咨询和工作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将通过网站发布,请予以关注。原计划组织的有关培训延迟举办,届时另行通知。请各地结合实际,将有关会计管理和服务事项及时公告。

通讯地址: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郑州市经三路25号

邮政编码 450008

电子邮箱:kuaijichu@163.com

有关业务联系电话:

总会计师(高端班)报名:0371-65808070,65808036。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材料领取:0371-65808070,65808067。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0371-65808023,65808216。

国际化高端人才报名:0371-65808023,65808067。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0371-65808070,6580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