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会计科(处),各有关单位、各申报人员:
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 72号)、《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 84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程序
202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在线申报。
(一)网上在线申报
按照《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公布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现场提交资料及缴费
申报人网上申报完成且申请状态显示为“评审中”后,自行打印本人申请状态“评审中”网页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按要求打印盖章、一式三份),按照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属地化管理原则,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5日期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报送到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会计科(处)并现场缴费。根据豫政 〔2008〕5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缴费标准为260元/人。
三、其他要求
在202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未通过网上在线申报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通过网上在线申报资格审查但未按时上交自行打印的“评审中”页面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完成缴费的申报人员以及按要求需进行面试答辩但未参加面试答辩的申报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