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19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对象

在我市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符合考试各项规定,并取得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证书领取方式

(一)初级证书

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按报名时选择的属地至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市直及各县(市)区地址电话附后证书暂不能代领或邮寄。

(二)中级证书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考生,先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请各位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至平顶山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信息复核确认后领取。证书暂不能代领或邮寄。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

三、证书领取时间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周二周四。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望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请考生提前电话预约领取时间。证书发放是会计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证书的考生,尽量延期错峰

根据豫人社办(201995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度起,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证书管理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办理 2018年及以前年度此类证书发放及补办等管理工作,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评价开发科办理。(市审批大厅西门5楼2979955

附:各县(市)区地址电话

市财政局:新城区长安大道和谐路口西100米路北2627687

新华区财政局:光明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7666037

卫东区财政局:建设路中段卫东区政府院内 局三楼3992748   

湛河区财政局:湛南路东段沁园西路3997879

汝州市财政局:望嵩中路116号(汝州剧院旁边)222室3321444

舞钢市财政局:舞钢市垭口温州路中段8124233

宝丰县财政局:迎宾大道为民路交叉口 局会计股211室6515605

郏县财政局:郏县行政路中段88号会计科410室  5152823

鲁山县财政局:顺城路与墨公路交叉口东北角二楼东5032107

叶县财政局:叶县新文化路东段五楼 局会计股  8055056

                                

平顶山市财政局   

                                                20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