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着力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法治财政建设机制
(一)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大伟担任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带领班子学法4次,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重大工作,特别强调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工作。财政大讲堂是财政干部交流学法心得和执法经验的平台,局长贺大伟在2020年1月20日为财政大讲堂上了新年的第一堂课,随后局班子成员定期走上大讲堂,就财政改革发展、普法依法治理进行深入研讨。
(二)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于2020年10月1日施行之际,市财政局实行六个绩效管理办法,加速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并于8-11月份对2017-2019年度市级预算安排的农业重点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二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进一步明确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评审范围,建立了建设单位送审资料清单,优化评审流程,提高财政评审质量和效率。三是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完善“制度+技术”机制,强化预算综合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监管和执行。完善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保障。
(三)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印发《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管理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政策变动,及时调整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依法行政。二是明确依法治理重点。制定《市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切实提升新时代财政普法的全面性、依法治理的实效性。利用平顶山市依法行政督导平台,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分解到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三是严格法治工作考评。出台《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督促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二、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依法抗击疫情。一是全力保障抗疫资金。年初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后,市财政局认真执行上级应急响应政策,全面进入战时状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疫情防控的资金供给。二是促进防控物资生产。与发改、税务部门一起对全市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进行调查统计,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医用、救灾、生活保障等物资生产,确保打赢疫情阻击战。三是大力支持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形势稳定以后,为减小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市财政局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帮助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发放《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等宣传手册,增强企业恢复生产、发展壮大的信心和决心。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检查评估工作,并向有关方面提出下一步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作建议;下半年开展减税降费纾困惠企服务季活动,从小微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高科技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酒店旅游的4个行业中,精心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跟踪政策落实情况。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投入力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建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建立了目录清单制度,在市政府网站和财政局网站公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信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
(三)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一是实行执法“三项制度”。市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执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促进规范执法。二是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了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制度廉洁性评估,切实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代拟的《平顶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平政〔2020〕19号)受到市政府专题发文表彰,市政府号召全市向财政局学习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经验做法。三是主动防控法律风险。梳理行政执法风险点,主动防范和规避财政执法的法律风险。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和法律意见,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建立财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财政执法监督。制定法治财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2020年没有发生因行政执法引起的法律事件。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于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目前财政服务中没有证明事项。增强政务服务能力,减少办事环节,压缩服务时限,推行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服务。二是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奖惩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开展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使用工作。做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后7日内上传到河南信用平台。2020年在国家企业信用平台,对6家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财政保障。对市财政局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或实施的政策措施认真梳理,对其中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废止或修改。
三、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一)精选学法内容。2020年的学法计划,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财税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作为财政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提升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民法典》、新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后,邀请专家学者对其解读,推动财政干部落实民法典时代法治财政建设的新举措。
(二)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普法工作清单,明确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普法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提高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开展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推广新型普法。2020年除了传统的编印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课堂式培训、送法律进企业进农村、普法志愿活动之外,还借助新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工作:对全市财政系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新举措》等视频培训;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宪法》、《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制作的动漫《新预算法实施条例的7大变化》,在市财政局微信群深受欢迎,它还被省财政厅推荐到财政部参加全国法律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2020年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