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工作任务,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依法行政,规范理财,促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现将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研究部署。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局长贺大伟严格履行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对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今年不失时机地把法治财政建设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内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明确责任。出台了《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把法治财政建设细化为依法履行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服务型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性文件管理、权力监督制约、提升行政能力、健全法治财政机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到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求责任到人,确保完成2019年度法治建设任务。
(三)保障有力。局党组去年底做了调整,新的党组创新法治财政建设思路,打出一套有力的“组合拳”:2019年1月调整了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今年9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考试财政专业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理财履职能力;近两个月为税政条法科补充了人员,日常法治工作的业务力量由2人增加到4人,明显提高了法治财政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二、依法履行职能
(一)重新梳理权责清单。今年机构改革后,按照新的工作职能,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家、省、市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等要求,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2019年重新梳理了行政职权,共减少行政许可1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10项。对保留的59项权力实施清单管理,建立的权责清单已报送到市编办,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二)依法推进减税降费。为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财政局根据法治财政建设的需要,2019年2月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减税降费工作依法、高效推进;组织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对保留的项目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确保国家和省级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建立与税务、人社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数据共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减税降费工作格局。预计2019年全市社保费减收7.78亿元、税收减少33.9亿元,让市场主体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提升“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政务服务水平,今年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项目库,再次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依据相关文件认真比对,防止疏漏。目前2项行政服务事项纳入项目库管理,全部进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方便群众办事。
三、完善理财机制
(一)构建依法理财体系。为健全科学、民主、合法理财机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依法依规决策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2年)清理机制,今年的清理工作中,由财政局(国资局)拟稿、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20件规范性文件,我们提出的意见是拟废止3件、修改4件、保留13件。
(二)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促进文明执法,财政局先后制定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等文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确保执法效能。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因行政执法引起群众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建立并运行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联通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四方信息,减少打印纸质凭单、加盖实物印章、人工跑送单据等工作环节,方便了各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提高支付效率。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财政支出压力继续增大,这对依法理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将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财政执法新模式,建设服务型执法新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依规理财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