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1620日至725日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196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在客观评价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全局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领导带头,认真研究部署,对照问题建议,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落实,确保取得整改成效。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经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现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力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

市财政局坚持把整改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局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深刻领会反馈意见精神,认识反馈意见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同时成立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巡察整改统筹部署工作。

(二)梳理问题,制定方案

研究制定了《中共平顶山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把市委第六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原则、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等,做到了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一对号入座,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健全机制,务求实效

建立健全整改推进会制度、销号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倒逼制度,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主动“对标”“对表”,高标准、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逐一销号、标本兼治,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补齐短板不足、持续转变作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达标晋级的过程,着力形成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成果。

二、紧盯问题,对照意见,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政府采购融入企业服务上有差距

1.推广网上商城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由省厅统一开发、管理、维护,该系统自2021年初起进行改造升级,所有电商入驻活动暂停。为解决推广网上商城工作滞后问题,市财政局积极与省厅沟通汇报,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网上商城建设工作进度。截至目前,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石龙区6个县(市、区)新征集92家网上商城供应商,预计年底前完成技术对接并入驻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互联网+政府采购”指导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网转发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的征集通知和免费入驻政策,提高社会知晓率,确保更多商户知悉并参与征集活动。原定于11月中旬开展的供应商座谈会和采购人培训班,因参加人数较多,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延期到12月上旬举办。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3.合同备案超期。

整改情况:印发《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2021〕34号),明确规定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需在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安排专人对政府采购网上结果公告的项目进行登记,并电话提醒采购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合同备案,不按规定落实合同备案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4.合同融资利率高。

整改情况:多次召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推进会,提高合同融资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并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提高各方主体参与合同融资工作的积极性。为积极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给“银企”对接牵好线、搭好桥,11月25日,市财政局与7家银行机构举行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合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5.合同资金支付有逾期现象。

整改情况:明确规定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指派专人督促相关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逾期未支付资金的采购项目建立整改台账,并告知采购人按照合同履约支付合同资金,不按合同规定时限落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二)营商环境配合服务工作有缺失

6.抽取检查对象不规范。

整改情况: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要求承担行政检查职权的科室(单位),必须通过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了线下抽取检查对象的行为。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7.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平顶山市财政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5项行政检查事项全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抽查检查的客观、公开、透明;目前5项行政检查事项正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有序进行,具体工作将在12月底完成,有效避免了方案棚架。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政策变动和职能调整情况,编制了新的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科室(单位)责任,避免推诿扯皮。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8.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需持续发力。

整改情况:围绕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通知》,制定平顶山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规可循。11月初对入库评审专家进行线上培训,11月12日开展了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使其熟知公平竞争政策。加强对各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完善在线监管、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氛围。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立足长远,统筹结合,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一)坚持巡察整改与“回头看”相结合

始终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集中整改期结束后,认真总结反思,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领导力量不松,目标任务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督促责任(单位)时刻保持不松劲、不减压的势头,坚持一抓到底,扎扎实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巡察整改与长治长效相结合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针对整改问题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果。同时,注重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完善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巡察整改与改革发展相结合

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巡察整改与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结合起来,与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结合起来,与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捷、高效的财政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起来,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将巡察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着力促进财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5—2627618

邮政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财政大厦

电子邮箱:pdsczxx@163.com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