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的公告
根据平会考〔2021〕2 号文件和省会考办通知精神,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2年5月举行。现将我市2022年度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高级资格报考人员,须在我市报名开始日期一周前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henan.gov.cn/ztzl/kj/)完成“信息采集”。
(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实际居住地报名。
(六)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在我市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再次登陆报名网站,网上提交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等待报名点审核)。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个人信息,确保在报名时间段内再次提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4.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准确无误;个人照片应面部清晰、亮度适中。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交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切勿让他人或中介、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和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考务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00:00至1月23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1月10日8:00至1月24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月11日8:00至1月24日1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2日00:00至5月6日23:59。
以上报名、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全省统一。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本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全部考试结束一月后,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考试成绩。
报名及考务安排详情请登录平顶山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pds.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
各报名点联系电话:
平顶山市财政局:2627687
新华区财政局:7666037 卫东区财政局:3992748 湛河区财政局:3997879
汝州市财政局:3321444 舞钢市财政局:8124233 宝丰县财政局:6515605
郏县财政局:5152823 鲁山县财政局:5032107 叶县财政局:8055056
平顶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