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2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市自2021年启动争创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为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近期对我市开展人民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扎实完成迎检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中央依法治国办、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进一步对标对表,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按照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任务清单》和有关要求,依法治国办到我市检查验收的主要方式有:实地核验、实地核查、案卷评查、随机抽考、座谈访谈、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我局将对照任务清单指标和相应测评方法,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一)实地核验

实地核验主要通过走访、察看、座谈、询问等方式,对《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任务清单》任务指标要求提供的网络检索、材料查证、具体案例、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实地验证。我局对涉及实地核验的任务指标,必须做到:上传上报材料内容、数据与实地核验材料内容、数据一致;主要领导、有关领导、责任科室及相关单位人员等要熟悉掌握上传上报有关材料内容;上传上报材料、具体案例等涉及行政相对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要确保相关人员回答问题符合指标要求,联系方式畅通。

(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主要是通过随访、抽查、座谈、问卷等方式,对任务指标要求落实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开展相关工作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我局对涉及实地核查的任务指标,必须做到:相关文件及佐证材料完备,归档整理规范;开展相关工作经验、做法、成效等资料系统完整;主要领导、有关领导、责任科室相关单位人员要熟悉掌握该指标相关内容;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监管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预算单位等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三)案卷评查


案卷评查主要是通过案卷评查规定程序,对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法制审核案卷(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性文件、合同等)采取随机抽查、评查、询问(包括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客观评价。我局对涉及案卷评查的任务指标,必须做到:案卷内容不缺项、不漏项,合法合规,案卷目录与案卷内容相符;涉及案卷评查部门的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要全面做好评查准备工作;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行政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四)随机抽考


随机抽考主要是通过现场测试方式,对任务指标要求相关人员(重点对象:行政执法部门近两年新提拔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初任公务员)应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进行随机抽考。题型包括填空、选择、判断、简答、论述等。凡涉及随机抽考的任务指标,必须做到:整理准备近两年新提拔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初任公务员基本情况名单;组织相关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应掌握的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做好应考准备。

(五)座谈访谈

座谈访谈主要是通过提问、询问等方式,对任务指标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面对面提问或询问。座谈访谈主要对象: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部门业务科室长、行政执法人员、窗口人员、有关行政相对人等。凡涉及座谈访谈的任务指标,必须做到:按照指标内容认真准备座谈访谈提纲;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座谈访谈对象开展相关培训,熟练掌握相关内容,回答问题要抓住重点、层次分明、突出成效。

以上五项实地评估测评指标凡涉及网络检索、材料查证的,其内容、数据要确保与网络检索、材料查证保持一致。

(六)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调查主要由第三方调查机构通过电话询问、暗访等方式,对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治安环境等情况进行调查评分。要按照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统一部署,围绕各自管辖区域(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等),监管、服务领域(企业、商户、服务窗口等)配合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长期性与系统性,以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精心部署、强化落实,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反馈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局形成强有力的创建合力,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挥部的通知》(平政办文〔2021〕3号)文,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贺大伟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财政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政条法科,负责沟通协调,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

按照《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盯住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安排人员,集中时间与精力做好迎检工作;对存在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不留死角;通过层层传导加压,层层压实责任,推动示范创建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落实。

(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各责任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支持示范创建活动,共同营造“我知晓、我支持、我参与、我满意”的浓厚宣传氛围。通过局门户网站设置固定宣传栏、大厅放置展板、电子屏经常性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审批窗口发放法治政府宣传页面等方式,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纳入普法活动,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成效及时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平顶山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