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5 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关键一年,也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背景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年。平顶山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财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将依法行政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努力提升财政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有效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做出了贡献。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7.1亿元,同比增长5%,总量和增幅均居全省第5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4.5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9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七成,大批民生实事和惠民工程得到有效保障。现将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市财政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宁建平积极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统一安排具体工作部署,印发《平顶山市法治财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市财政局2023年度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意见》《法治财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计划》等文件,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具体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实施、各科室合力推进,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良好工作格局在做好依法理财的同时,依法做好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学法考核评估机制,将述法纳入局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中,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同时受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委托,18家出资企业开展法治考核工作通报考核结果,总结市属企业法治建设的成就和问题,为企业合规经营、化解风险隐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出指导意见。

(二)加强党建,接受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折不扣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财政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2023年研究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3个,制定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22个,组织举办2期读书班,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讲党课58次,培训教育党员750余人次,充分发挥党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做好经费和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履行职能。全面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定期向人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全面接受监督。

(三)严格程序,科学决策。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依据《平顶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权责清单、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和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实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局领导班子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市本级财政预算和决算编制、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都遵照严格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法治队伍人才建设,目前我局初步建设了由46名执法人员、3名执法监督人员、3名内部公职律师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四)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制度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对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电子发票以及需要社会力量、中介机构、网络技术等参与并支持的新领域、新模式,探索建立包容容错机制,全面推进服务型执法。积极宣传贯彻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一系列财经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做优,提高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政府采购、建筑许可等考核指标创新工作举措,降低交易成本,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创新形式,普法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党组书记、局长宁建平接受市电视台专题采访,介绍推广市财政局法治建设情况,并带队参加行风政风热线,细致解答群众关心的财税优惠政策问题,展示法治财政建设的良好形象。组织精通业务、熟悉政策的骨干人员,组成志愿服务队,开展《宪法》《民法典》和财税政策专项送法助企活动,先后深入平顶山交水投公司、河南驰翔工程公司、平顶山文旅投公司、平安驾校、融城发展投资集团等企业和学校,以及市鹰城广场、街道和社区,发放宣传手册700余本,并就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惠民助企政策进行研讨交流,现场举办《宪法保驾护航企业合规经营》《民法典与经营合同》《民法典与建设工程》《民法典与投资担保》《侵权与保险责任》等主题讲座,为企业和职工答疑解惑,以实际行动践行宗旨意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2022年6月3日、2023年8月8日,河南日报对我局送法惠企做法分别做了专题报道,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根据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建设考核要求,我局按照指标逐项提供材料,经17个考核主体对不同指标打分,2023年5月,市委常委会对全市法治建设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市财政局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思路

2023年,在法治财政建设等工作的积极引领下,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的法治财政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各界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法治建设宣传形式以集中学习、座谈交流、基层宣讲等基本活动为主,灵活运用新媒体宣传,增加宣传的吸引力方面尚需进一步下功夫。二是法治审查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提供法律意见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着力践行法治思想,全面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法治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展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法治思想转化为财政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着力压实压细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真正使我局干部职工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着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互联网宣传意识,积极利用新媒体载体做好经常性宣传与重要阶段宣传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的融入财政文化建设当中。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做好依法治理、依法决策工作,持续推进依法理财,推动法治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