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4〕42号)要求,平顶山市财政局决定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及方式参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平财监[2024] 1号)进行。检查时间自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10月20日。现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的被检查单位及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市农业农村局
2、市生态环境局
3、市机关事务中心
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