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平顶山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分析财政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需要,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三保”要求,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1亿元,总量居全省第5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2.6亿元,同比增长6.6%,各项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宁建平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法治工作专题汇报,多次对年度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财政局先后印发《平顶山市法治财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市财政局2024年度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法治财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具体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实施、各科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局领导班子带头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安全生产法》《保密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会计法》等文献法规;各党支部、全体党员组织举办法治党课,在主题党日活动中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讨论《反间谍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在做好依法理财的同时,认真做好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宁建平带队参加党风政风热线,为群众详细解答有关财政政策的问题,展示了良好的财政法治建设形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防控财政法律风险,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2024年以来,局法制机构联合内外部法律顾问,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平顶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管理办法》《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审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制定完善《平顶山市财政局法律风险防控办法》等内控制度,明确财政工作法律风险、防控办法等,为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和实现财政管理法治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考核工作。一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参加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服务专业化水平,目前我局初步建设了由37名执法人员、3名执法监督人员和2名内部公职律师组成的行政执法队伍。二是根据《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工作办法》等规定,围绕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效率、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对我局内部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不断提高我局法治建设队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三是根据《平顶山市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实施方案》,依照考核指标,逐项提供相关材料,将我局长期以来坚持财政法治建设的工作进行全面反映,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评定市财政局为“优秀”考核等次。
(三)加强财会监督,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部署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部署安排年度检查事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制度。并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对政府采购、电子发票及其他需要网络技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的领域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全面推进服务型执法,同时联合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检查任务,明确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二是配合市司法局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常态化监督工作,重点针对监督罚款的规范实施、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等进行梳理自查,已及时将自查结果反馈市司法局;三是在局内部开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作要求进行重点问题整治,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展开自查,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助力。四是开展财税优惠政策专项检查及复查行动,在全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中,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的决策部署,指导县(市、区)对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梳理排查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并配合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总牵头单位对鲁山县、叶县、高新区进行复查,引导县(市、区)强化财税优惠政策主体责任,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合法合规的惠民惠企政策,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
(四)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法治氛围。2024年以来,多次组织精通业务、熟悉政策的骨干人员,组成志愿服务队开展普法活动。先后深入豫商糖酒有限公司、中亚交建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法治主题宣讲,并为企业干部职工发放宪法、民法典,以及《政府采购投诉指南》《2024年政府采购实务要点及政策指引》等有关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书籍和宣传册,以实际行动践行宗旨意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期间,我局志愿者在鹰城广场、光明社区等公共场所进行法治宣传,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认真讲解,引领群众感受法治精神,助力社会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同时通过电子屏幕、官方网站、宣传手册等手段,积极宣传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财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2024年8月12日,河南日报刊发文章《平顶山市财政局:送法入企助发展、普法惠民暖人心》,报道了我局开展普法宣传的先进做法。
(五)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宗旨意识,优化窗口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告知”,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的目标,推进文明热情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二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落实常态化预决算公开监督机制,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加强财政政策发布解读,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提高政务公开的标准性、权威性。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迈上新台阶。但与上级要求和财政工作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为:一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因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2025年,我局将总结吸收以往年度财政法治建设经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知识学习宣传,全面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业务的指导,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并学习利用微视频等方式开展普法,让普法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彩。
二、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和程序意识,优化执法队伍建设,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完善法制审查机制,做到法制、公平竞争、廉政风险一并审查,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财政局将继续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