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1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体育局关于推荐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体群2025〕19号)》要求,拟推荐平顶山市财政局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现将平顶山市财政局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平顶山市财政局纪检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71日至7

联系电话:(03752627693               

电子邮箱:pdsjkw@126.com

202571

附:平顶山市财政局基本情况

平顶山市财政局成立于1958年6月,是全市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内设25个科室,局属1个正县级单位、4个副县级单位、3个正科级单位,在职干部职工206人。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已保持四届;2017年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已保持三届。

主要职能包括: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2.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3.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7.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8.牵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11.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13.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14.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财税、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