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急寻与平顶山市确诊的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同乘交通工具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03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患者刘某某,女,44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1月26日下午13时,在周口市泰和公馆站牌处乘坐一辆大巴车返回平顶山,当时车上大约有6-7位同乘人员。1月31日患者到平煤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请与上述患者同乘交通工具的乘客、候车人员或接触人员,自觉进行居家隔离,自行测量体温,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以便进一步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