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多措并举 助力创建优质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0-03-06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是以制度促规范。我局先后印发了《平顶山市财政局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平财税政〔2019〕17号)、《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性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平财税政〔2019〕9号)等文件,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功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采取有效措施,从制度上着力提升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二是以减负促活力。全面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政府采购招标报名、下载标书、投标均在网上办理,实现了“不见面、网上办”。自2019年8月1日起,取消投标保证金,切实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建立了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有效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以公开促透明。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明确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进行全过程公开。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权威性,有力推动法治财政建设。

  四是以公平促竞争。开展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专项整治工作,破除不合理门槛,要求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对待,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五是以监管促诚信。以政府采购在线监管为抓手,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守法诚信。建立了监察、审计、财政三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整合了监管力量,全面提升了监管的权威性、有效性。

  六是以帮扶促发展。积极开展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担保融资工作。我局联合工商银行、平顶山银行推出了“银政易贷”合同融资活动,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加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投入,充分发挥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