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郏县财政局“四轮驱动”点燃乡村振兴“引擎”
今年以来,平顶山市郏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多轮驱动、同向发力,全力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一、用好用活专项债券支持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方式及范围,全力抓好项目申报、项目遴选及项目管理,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农业项目。县政府专门由常务副县长牵头成立专项债券研究小组,多次组织财政、发改、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召开专题会议,解读政策、对标学习;实行乡镇项目申报、建立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库、项目县级初审流水线高效作业,在不断增强项目申报竞争力的同时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有效沟通,跟踪了解项目核准及债券发行进度,争取上级部门最大的支持。目前,已有4个农业发展项目进入省专项债券项目库,已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
二、扎实开展农信担试点支持乡村振兴。紧紧抓住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县有利时机,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更多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建立财政金融协同支农工作机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服务站、村级金融服务部三级金融服务网络,为金融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金融支农“最后一公里”。郏县财政局将首期投入1000万元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设立300万元的农业信贷应急续贷周转金,重点扶持红牛养殖、蔬菜、食用菌、富硒产业、烟叶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链和相关项目建设,全力加快产业链条化、规模化、品牌化、融合化发展。目前,摸底排查全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47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组374家,预计资金需求达20亿元,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支持乡村振兴。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需求,针对脱贫村基础设施已较为完善,村级集体经济也有较大发展,脱贫村与非贫困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对接,对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向非贫困村倾斜,建立了郏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前,入库项目182个,计划投资10792.7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90个3839.72万元,占35.6%;产业扶贫项目87个6573万元,占比60.9%;其他项目5个380万元,占3.5%。
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乡村振兴。围绕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益性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断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制定了《郏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了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库,明确农村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筛选。目前,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库入库项目52个,计划投资3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