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财政局政采业务吹响提质增效“冲锋号”
2024年,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将围绕创新采购方式、提升采购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求新求精完善机制,抓实抓细责任落实,推进郏县政府采购效率更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发挥更大效能,郏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
在政采预算环节出“新拳”,强化采购源头治理。一是聚焦源头管理,着眼采购人预算编制、采购执行、履约验收、内控机制等政府采购全过程,抓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在建章立制上拓思路,严格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二是要求采购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基于工作实际需要确定采购项目目标,科学测算预算经费需求,合理确定采购预算。对预算有保障的采购项目,可按规定提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预算评审,并将评价及评审结果作为项目申报、调整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要求采购人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要求,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加强需求管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依法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坚决防止重复低效采购,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的政策和绩效目标。
在政采诚信方面出“细拳”,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一是不断完善郏县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机制,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工作,评价结果综合运用于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供应商推荐、评审专家聘用和相关主体信息库的日常管理等方面。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二是聚焦采购执行,坚持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专项检查和动态监管相结合,持续推进郏县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依法依规从业,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强化代理机构常态化管理,既“抓常”又“抓长”,归集整合在质疑、投诉、举报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代理机构,强化精准监管,共促廉政发展。三是突出自律引导,推动形成代理机构行业内部信用评价机制,为采购人依法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依据,倒逼代理行业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实现代理机构良性诚信竞争发展。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出“实拳”,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一是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决策部署,紧扣优化营商环境这个政府采购工作“主引擎”,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积极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政府采购环境。二是拓展调研的深度,立足本地实际,就郏县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邀请货物、工程建筑、医药、信息化等行业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座谈交流,畅通市场主体建言献策渠道,及时了解供应商诉求,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工作思路。三是积极拓宽调研的广度,就郏县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意见建议等方面,向在郏县境内参与市场活动的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广泛开展问卷调查,了解郏县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堵点难点,收集好的工作意见建议。四是结合建设现代化郏县部署,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深挖老问题、发现新问题、改善旧环境,通过多部门综合治理、多层次协作联动,去苛除疾、树立典型,加大力度开展行业环境治理,优化市场主体采购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