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教育工作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通报表扬
近年来,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市财政局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原则,多措并举加强教育资金投入与监管,有效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1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河南省2023年度财政教育工作的通报》(豫财教〔2024〕13号),我市获评“整体工作较为突出省辖市”;新华区、鲁山县、叶县获评“整体工作较为突出县(市、区)”。
一是强保障,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强化资金保障,2023年全市教育支出完成78.2亿元,同比增长11.6%,增速位居全省第一;生均教育支出达到7977元,同比增长10.6%,“两个只增不减”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强督导,确保中央直达资金发挥效益。对于中央教育直达资金等重点监控资金,市财政局通过对支付进度落后的相关单位和县(市、区)采取下发关注函、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快支付进度,切实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市本级中央教育直达资金支付进度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强机制,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到位。市财政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为学校设立学生资助资金财政专线,打通“学校-资助中心-财政-银行-补贴对象”全环节,保障学生资助资金足额、准确、安全、高效、及时发放至困难学生手中。2023年全市资助各类学生36.35万人次,资助金额2.1亿元,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位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