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财政局:“一二三四”举措打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新环境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宝丰县财政局通过采取“一二三四”举措,打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新环境。
嵌入“一份”温馨提示。招标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温馨提示,列出15种可能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情况,供应商可向财政部门投诉,持续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落实“两项”公平审查。一是采购单位制定采购需求时要落实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强化公平竞争。二是印发宝丰县财政局《关于建立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及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文件备案时,要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对《公平竞争自查表》中17项影响性条款开展自查,并作为采购文件的附件一并备案。
严格“三层”框架审核。一是实施范围审核。落实“适用小额零星采购”以及“以封闭式框架协议为主”的基本原则,严把框架协议实施范围。二是竞争机制审核。严格执行“需求明确、竞争价格”的评审要求,严防竞争不充分问题,加强对需求标准、最高限制单价以及竞争淘汰率的匹配性审核。三是其他重要问题审核。包括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防止出现采购“专供”、高价专用耗材捆绑问题等。
针对“四类”联合整治。该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聚焦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强化整改,不断规范采购人、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行为。
“我们多措并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能,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树立起政府亲企惠企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宝丰县财政局局长尚宏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