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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来源: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南省政务公开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面落实《条例》和《规范》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公开财政新闻、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多个重点领域信息,持续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体系化。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12条,同比增长4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债务管理、科学技术支出等领域,均按照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有效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咨询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信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方式和受理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专人专管机制。指定2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工作台账,根据信息类别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二是完善信息报送审查机制。严格把好信息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内容关、文字数字关,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及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做好门户网站技术安全保障工作。规范网站域名,定期备份网站数据,及时升级网络信息安全系统,确保网站运行安全稳定。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栏目管理,合理增减栏目,对不合理的栏目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畅通群众反馈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考核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压实、措施落实。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和《规范》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主动加强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沟通学习,提升信息公开质效,打造阳光财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急“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仍需加强,部分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积极性不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图片解读、视频解读数量不多,解读形式多元化程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们进行了如下改进。一是针对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全面性不强的问题。严格按照栏目更新台账在确保信息准确和不泄密的前提下,按时全面公开信息二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细化梳理丰富公开内容尤其是加大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内容的公开力度。三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足的问题。加强对《条例》《规范》的宣传,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市财政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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