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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来源: 浏览次数: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南省政务公开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内容建设,积极跟进重大政策等内容的信息发布与解读,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重要会议机关党建、文明创建、重点资金信息2024年主动发布财政信息2019条,切实有效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财政信息的权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持续完善制度体系、畅通申请渠道健全沟通机制,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同比增长100%,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人员分工情况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一致性;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定期对专栏更新频率、信息质量链接可用情况、错别字等问题自查自纠,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平顶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等渠道,严格按时限要求公开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进一步增强公共财政透明度。依标准梳理域名,提高访问效率;搭建备份体系,杜绝丢失风险。利用网络审计工具、安全准入系统排查隐患,识别合法访问,在客户端部署防毒墙查杀恶意程序,深化VPN通道认证,全方位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同时,对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在门户网站首页增设专栏,及时准确公布有关信息,有效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社会反馈良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压实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为政务公开规范高效夯实基础。主动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考核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针对第三方考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定期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培训,讲解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流程,积极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2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急“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原创能力有待提升;二是网站建设有待加强栏目设置仍需优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3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4我们进行了如下改进。一是针对主动公开信息更新维护时间跨度较长的问题。根据主动公开责任台账压实责任安排专人检查、督促责任科室(单位)定期统计数据主动公开信息二是针对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途径有待增加的问题。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完善门户网站意见征集专区,在机关大楼、联建社区、行政审批中心等设置意见箱,定期收集整理,更全面汇聚民情、征集民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市财政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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