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平财办资【2016】3号(国有资产管理).pdf
上一篇:河南日报:坚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下一篇:市政府印发国有资产处置监管和市级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互动交流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财政局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627618 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与公正路交叉口西50米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33 ICP证号:豫ICP备2023027247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41040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