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主要有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2019-12-1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的根本保证。四中全会《决定》就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首先就要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和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管党治党制度成果,全面完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机制。特别是要按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各项要求贯彻到党的其他建设的具体制度之中,用严明的制度推动党的政治领导、政治原则、政治纪律、政治主张落实落地。

第二,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各级党组织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持续防止“四唯”问题,健全选贤任能制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确保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能够及时选拔出来、任用起来。

第三,完善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建立了一系列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应该说,大的制度和要求都有了,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完善具体制度,严格抓好制度落实。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把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和规范起来,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起来,推动全党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第四,建立健全解决党自身问题的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决定》要求,切实健全解决自身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共同把全面从严治党这场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