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原院长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发布日期:2020-05-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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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任飞身为司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作为杨浦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和区法院主要负责人,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在所在单位和审判工作中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反而利令智昏,私底下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请托,为其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实质上已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公然发表违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精神的言论,徇私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背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长期频繁违规接受宴请,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倚仗自身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违规干预插手干部职工录用工作,违规为亲属在吸收存款、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家风不正,对配偶等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意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协调案件、承接工程、干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对任职地区的司法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任飞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组织严肃处理,但其漠视组织的教育和挽救,最终坠入腐败的深渊。任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且数额巨大,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任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杨浦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02说纪

  今日说案:任飞私底下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请托,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党章总纲规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党章第三条关于党员义务明确要求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任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非但没有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反而私底下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请托,为其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其行为严重影响党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在当地的落实,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

  公开通报是警示也是教育。任飞被“双开”,给党员干部上了严肃一课。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政治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抓落实,做到思想上自觉、政治上清醒、纪律上严明、行动上坚定,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03 曝光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从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从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安徽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