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说】镇卫生院里为何“开起”打印店

发布日期:2020-08-2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1   案例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寿张镇卫生院副院长孙希忠违规收取打印费用问题被公开通报。

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孙希忠擅自决定向前来卫生院打印材料的村卫生室人员按0.5元/张收取打印费用,违规收费共计1.48万元。2020年5月,阳谷县纪委给予孙希忠党内警告处分。

2   说纪

今日说案:镇卫生院副院长擅自收取打印费,违反群众纪律

“打印材料,每张0.5元。”这是聊城市阳谷县寿张镇卫生院打印材料的收费标准。

负责医疗防疫、卫生保健的乡镇卫生院内怎么开起了打印店呢?事情要从2016年讲起。

2016年,阳谷县聘请第三方对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进行考核,了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等项目实施情况。由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因此考核结果不仅反映资金使用情况,而且事关下一年度资金的发放。在对寿张镇卫生院的考核中,考核组发现该镇各村卫生室报送的有关资料存在缺项、漏项、少项等不规范问题,影响其考核结果。

“各村都在按规定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但由于村卫生室的医生年纪偏大,计算机技术不熟练,存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办案人员解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规范资料填报工作,寿张镇卫生院要求辖区内各村卫生室尽可能到医院整理、打印资料及照片,由镇卫生院相关人员协助处理。这样一来,不仅电脑、纸张等耗材增多,也增加了相关人员的工作量。在与公共卫生服务科室相关负责人商议后,孙希忠决定按市场价向前来打印的各村卫生室人员收取费用。

在孙希忠看来,不管是对镇卫生院还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这都属于额外增加的工作,是出于帮助各村卫生室的“好心”,所以尽管明知收费的行为并不规范,却也没有在意。

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寿张镇卫生院副院长孙希忠违规收取打印费用共计1.48万元,用于耗材补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对于有“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按规定,乡镇卫生院负有对本辖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和监督的责任。对于村卫生室存在的问题,孙希忠没有承担起培训的责任,选择直接“包办一切”,甚至借机收取费用。事实证明,“出于好心”不是违纪的挡箭牌,孙希忠的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也必然会受到相应处理。

3   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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