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60秒 | “我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发布日期:2023-09-1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张涧,湖北省当阳市原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前后,当阳市纪委监委先后6次收到反映当阳市原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涧收受地产企业贿赂问题的信访举报件,2021年9月,当阳市纪委监委对张涧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张涧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遵守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纵容默许其亲属违规入住公租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00万元供他人从事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直到被留置后,张涧才醒悟:在“利”字当头的商人“朋友”眼里,他就是被拉拢腐蚀的“猎物”。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我自担任主要负责人后,权力大了,约束小了,投我所好的人多了。要面子,讲义气,在所谓的“人情世故”、“法不责众”思想影响下,把组织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抛之脑后。最终,贪欲之火将我上至双亲的期许,下至子孙的亲情烧得干干净净,我真的对不起他们。这是我背弃宗旨、丧失信仰,不敬畏纪法、不知廉耻的必然后果。我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2021年12月22日,当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张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2年4月,当阳市人民法院判处张涧有期徒刑十年,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