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平顶山市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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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治理能力,如果您对我市财政管理相关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给我们留言,以便我们在后续工作中加以改进。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在“我要建议”处提交意见。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与公正路交叉口西50米(邮编:467000)
3.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pdsczxx@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我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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