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平财预[2019]822号)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17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19〕20号)安排我市2020年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365万元(中央资金283万元,省级资金82万元)。

二、分配原则

1豫财农综〔2019〕20号文件定向安排资金326万元,其中:鲁山县76万元,叶县250万元。

2、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按照豫财农综〔2019〕20号文件要求,我市共收到非定向安排资金39万元,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脱贫攻坚期间扶贫资金使用要求和因素分配法的主要因素,以及县(市、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规模和申报扶贫项目的情况,分配宝丰县39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县名称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备注

鲁山县

    76

 59

17



叶县

250

194

56



宝丰县

39

 30

 9



合计

365

 283

 82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9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