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平财预[2019]822号)公告公示
平顶山市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19〕20号)安排我市2020年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365万元(中央资金283万元,省级资金82万元)。
二、分配原则
1、豫财农综〔2019〕20号文件定向安排资金326万元,其中:鲁山县76万元,叶县250万元。
2、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按照豫财农综〔2019〕20号文件要求,我市共收到非定向安排资金39万元,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脱贫攻坚期间扶贫资金使用要求和因素分配法的主要因素,以及县(市、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规模和申报扶贫项目的情况,分配宝丰县39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市县名称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备注 |
鲁山县 | 76 | 59 | 17 | ||
叶县 | 250 | 194 | 56 | ||
宝丰县 | 39 | 30 | 9 | ||
合计 | 365 | 283 | 82 |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9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