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科
发布日期: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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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全市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普惠金融有关政策、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拟订政府投资基金政策等有关工作。承担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负贵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依法对需要出资人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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