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00000-2024-0000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预决算公开平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平顶山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平顶山市2023年财政决算
和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19日在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 宁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全市财政决算和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712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2%,同比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一般债券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5878805万元;支出完成42459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3%,同比增长2.1%,加上上解上级、调出资金、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1125569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507279万元,支出总计5878805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4332万元,为预算的105.5%,同比增长15.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一般债券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1504397万元;支出完成10799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2.9%,同比增长13.6%(主要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长较多),加上上解上级、调出资金、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201666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222786万元,支出总计15043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91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6.7%,同比下降30.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收入总计3126596万元;支出完成17240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6.4%,同比增长14.8%(主要是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增长较多),加上上解上级、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531809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870756万元,支出总计3126596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1000万元,为预算的52.9%,同比增长81.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上年同期基数较低),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收入总计619570万元;支出完成3362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3%,同比增长36.8%(主要是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增长较多),加上上解上级、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85469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197810万元,支出总计61957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9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4.2%,同比下降67.3%(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下降较多),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6814万元;支出完成29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8.4%,同比下降28.8%(主要是上年同期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较多),加上调出资金1685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2134万元,支出总计6814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未安排,执行中上级补助47万元,上年结余12万元,收入总计59万元;支出完成47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2万元,支出总计5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17461万元,为预算的106.2%,同比增长7.7%,加上上年结余1021640万元,总计2339101万元;支出完成1249038万元,为预算的110.2%,同比增长15.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842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90063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4898万元,为预算的104.1%,同比增长25%(主要是2023年汝州市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外,其他社保基金由市级统筹编报),加上上年结余618121万元,总计1743019万元;支出完成1085947万元,为预算的107%,同比增长33%(主要是2023年汝州市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外,其他社保基金由市级统筹编报)。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895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57072万元。
(五)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上级对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历年财税体制改革产生的税收返还基数)和转移支付总计2326345万元,为预算的148%,同比增长6.1%;上级对我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总计61096万元,为预算的199%,同比下降1.9%。上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7602448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574513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6027935万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543607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546658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5996949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全市和市本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672万元,为预算的96.6%,同比增长0.4%,加上转移支付等,收入总计118545万元;支出完成536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1.2%,同比下降9.3%,加上上解等支出30865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34030万元,支出总计11854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不编制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收入总计119328万元;支出完成700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4.2%,同比增长94.9%,加上上解等支出22896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13187万元,支出总计10614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未安排,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收入总计85万元;支出完成22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63万元,支出总计8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72万元,为预算的99%,加上上年结余5487万元,总计7759万元;支出完成1798万元,为预算的11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7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961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限额232302万元,截至2023年底,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余额228399万元,低于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
(八)高新区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716万元,为预算的101.2%,同比增长6.6%,加上转移支付等,收入总计68615万元;支出完成406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9%,同比增长3.9%,加上上解等支出26631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1307万元,支出总计686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高新区不编制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收入总计28136万元;支出完成203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3%,同比下降32.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较多),加上上解等支出3747万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4070万元,支出总计2813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未安排,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收入总计95万元;调出资金95万元,支出总计9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90万元,为预算的88.2%,加上上年结余3967万元,总计5457万元;支出完成1266万元,为预算的116.6%。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2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191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169306万元,截至2023年底,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165972万元,低于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3年支出政策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落实落地,推动全市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
(一)精准施策,助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
一是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054800万元,同比增长18%,支持我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146个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二是促进消费加快恢复。落实资金4861万元,发放“爱心消费券”16万余张。筹措资金800万元,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带动社会消费12443万元。发放契税补贴、购房补贴13876万元,有效激发购房消费活力。三是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全市新增减税降费205201万元,用“真金白银”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用好应急还贷周转资金池,为97家企业周转资金160177万元,帮助企业节约财务成本2803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排名全省第6位,成功迈进全省第一方阵。
(二)创新引领,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动能
一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市科技支出完成141767万元,同比增长49.6%,增幅居全省第2位,超额完成省定19%的增长目标。争取省级建设补助资金25000万元,专项用于尧山实验室开办及研发费用相关支出。落实资金7483万元,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科技创新奖励、实施鹰城英才计划等。落实资金1000万元,支持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挂牌运行。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落实资金98339万元,大力支持中国尼龙城建设,推动尼龙新材料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落实资金11176万元,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投作用。成功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尼龙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绿色产业投资基金,举办中国尼龙产业发展大会政府投资基金尼龙产业专题路演会,搭建产融对接平台推动资本招商,目前市级拟投资项目和储备项目7个,支持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
(三)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资金49349万元,支持平煤大道、龙翔大道西延、平叶快速通道等交通路网建设。落实资金73404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及湛河治理工程,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落实资金2200万元,支持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网建设,水气暖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落实资金11488万元,用于公交运营补贴和公交车购置,保障公交行业健康发展。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统筹资金125728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用于产业发展73014万元,占比58.1%。我市连续6年获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优秀”等次。落实资金114544万元,用于发放各类农业补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等。落实资金87925万元,用于支持水利设施建设、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以人为本,持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全市民生支出完成2909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七成,重点民生实事保障有力。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三保”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风险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的优先顺序,工资等“三保”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二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资金19394万元,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落实贴息资金244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7835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首届河南省技能人才高地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三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全市教育支出完成781922万元,同比增长11.5%,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四是助推卫生事业发展。落实资金250651万元,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城乡医疗救助。落实资金54921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等。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资金251943万元,用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落实资金121043万元,用于城乡计生家庭奖励、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六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落实资金12740万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省、市运会举办等。七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落实资金94093万元,支持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林业生态建设。
(五)注重效能,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在2023年度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考核工作中位居全省第一位。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选取3个部门和交通、农业、社保、教育等领域的14个项目,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全省2023年度市级财政部门绩效考核工作中,我市考核结果为“优”。二是推进分领域事权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出台我市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科学合理地界定相关领域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三是强化地方债务管理。将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法定债务余额持续保持在省定债务限额之内。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全市整体完成2023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四是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全市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248235万元,惠及群众157万人,顺利完成“一卡通”省定任务,被评为全省先进。五是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印发《平顶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操作指南》,首次实现我市市级国有资本全部纳入产权登记管理范围。
2023年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部分县(市、区)财力紧张,基层“三保”面临较大压力;房地产市场不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不容乐观;有的县(市、区)债务风险突出,化债任务较重;有些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尚未树牢,绩效目标不全面、不准确、不细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过紧日子理念不强。我们将对以上问题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
三、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8350万元,为预算的48.4%,同比下降13.2%(主要是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收入下滑;中原大易和平高集团外迁;平煤部分矿区因安全事故停产,税收下滑较多);支出完成2314548万元,为预算的57.3%,同比增长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4992万元,为预算的51.5%,同比增长0.2%;支出完成591985万元,为预算的48.6%,同比增长15.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5267万元,为预算的18.5%,同比增长39.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上年同期基数较低);支出完成680905万元,为预算的33.2%,同比下降36%(主要是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较少)。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054万元,为预算的9.7%,同比增长130.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上年同期基数较低);支出完成145833万元,为预算的20.1%,同比下降36.7%(主要是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较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收入;支出完成2483万元,为预算的37.2%,同比下降26.4%。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未安排,未实现收支。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3944万元,为预算的47.9%,同比增长26.5%(主要是被征地农民社保费一次性收入和年初省财政一次性代扣异地就医费用于上半年确认收入);支出完成616188万元,为预算的47.6%,同比增长10.2%。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7502万元,为预算的46.7%,同比增长23.1%(主要是年初省财政一次性代扣异地就医费用于上半年确认收入);支出完成524055万元,为预算的45.6%,同比增长6.4%。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上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1236700万元(一般债券100000万元,专项债券1136700万元),已发行使用新增债券725300万元(一般债券100000万元,专项债券625300万元);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536681万元(还本400569万元,付息136112万元)。
总体看,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政策效能,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收入方面,努力克服房地产低迷、市场需求不足等影响,采取统计监测、定期调度、分包督导等有效措施狠抓收入组织,最大限度挖潜增收,同时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全市各项重要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支出方面,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基层“三保”、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企业经营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制约,同时“三保”、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很大,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完成全年预算需要付出艰辛努力。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省委“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紧扣“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目标,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收入统筹,规范支出管理,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实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牢固树立“保收入就是保大局”意识,加强财税协同联动,强化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大力开展综合治税,全力推进行业税收整治,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依托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积极培育涵养新增税源,尽快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深入非税执收单位调研指导,拓宽非税收入渠道,确保非税收入足额上缴国库。密切关注土地市场形势,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土地推介、招商引资等多途径,将优质地块推向市场,提高土地出让金收入。
二是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抢抓国家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扩大专项债券规模和支持范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政策机遇,统筹用好国债、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工具,加快各类资金支出进度,支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府采购、贷款贴息、专项奖补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精准性和针对性,用政策红利释放企业“源头活水”,推动各类企业发展壮大。高效运用政府投资基金,吸引带动更多社会投资,充分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三是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大力推动中国尼龙城扩量提质、白龟湖科创新城加快成势,积极支持尧山实验室、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尼龙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壮大7大产业集群12条重点制造业产业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财政资源配置,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高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四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更深层次的“过紧日子”要求,树立“发展产业靠基金、‘三保’靠财政、社会管理动员社会力量”的理念,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坚决杜绝财政大包大揽、兜底包圆。严把支出关口,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乱花,能省的钱千方百计省下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办好重点民生实事。落实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等方面的补助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督促县(市、区)加强民生领域资金管理,确保基层“三保”资金按时足额支出、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持续增强财政治理效能。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高质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面提高预算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确保债务高风险县(市、区)既真正压降债务、又能稳定发展。
六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聚焦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继续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法违规行为,让财经纪律“长牙带刺”。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积极配合支持人大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