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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2018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10-25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次会议文件

 

关于平顶山市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98月29日在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贺大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全力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1541775万元,执行中部分县级经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1548314万元,实际完成15435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增长1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9219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966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62680万元,调入资金25123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635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31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38905万元,全市收入合计为4056888万元。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2734287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3699052万元,实际完成36298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增长14.3%,债务还本支出649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502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325万元,支出合计为3940067万元,当年预算结余116821万元,冲减赤字4757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9247万元。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520791万元,实际完成486678万元,为预算的93.4%,增长28.4%,同口径增长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84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21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893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50000万元、调入资金10037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087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17798万元,市本级收入合计为1075325万元。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70603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795459万元,实际完成7632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增长0.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7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27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69495万元,支出合计为1036987万元,当年预算结余38338万元,冲减赤字614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219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24512万元,执行中部分县级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收入预算为1013260万元,实际完成10217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增长66.8%。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全市收入总计1345373万元。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08032万元,执行中市本级和部分县级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1214339万元,实际完成11285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9%,增长54.5%,减去债务还本支出17200万元,调出资金1134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5968万元。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15705万元,实际完成434819万元,为预算的104.6%,增长108.1%。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市本级可供支出的总财力为452612万元。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27261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专项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动用上年结余安排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358864万元,实际完成3150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8%,增长3.3%,上解上级支出-10906万元,调出资金26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4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9955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385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0850万元,汝州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0000万元未执行,实际完成9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850万元,实际完成900万元,为预算的105.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221890万元,实际完成1453786万元,为预算的11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219298万元,实际完成1381391万元,为预算的113%。收支结余72391万元,滚存结余944136万元。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742494万元,实际完成956542万元,为预算的129%;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773367万元,实际完成902237万元,为预算的117 %。收支结余54303万元,滚存结余563268万元。

(五)上级对我市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上级对我市转移支付1478819万元(不含汝州、下同),增加180187万元,增长13.9%。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932032万元,增加78263万元,增长9.2%;专项转移支付546787万元,增加101924万元,增长22.9%,主要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年初预备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支出10000万元,实际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并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

(七)年初预算周转金、稳定调节基金规模情况

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周转金规模为1105万元,年末预算周转金规模为1105万元。市本级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  50000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5162万元。

(八)2018年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8年,市本级安排使用新增债券资金15230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5335万元,专项债券116968万元)。增加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8051万元,增加市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5923万元。

新增债券主要安排用于交通设施建设资金6085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440万元,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9722万元,土地收储项目资金19800万元。

(九)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市县层面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管理体系。我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协调绩效评价工作,制定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制度,合理确定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从立项决策科学性、过程管理有效性、产出质量、效益实现度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分析,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信力。目前,尚未开展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工作。

二、高新区财政决算情况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4213万元,实际完成25263万元,为预算的104.3%,同比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39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262万元、调入资金93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42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47万元,高新区收入总计为56123万元。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25423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等,调整预算支出数为46795万元,实际完成429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8%,同比增长46.1%,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1万元,当年预算结余3942万元,冲减赤字116万元,年终结转下年支出3826万元。

按照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从2018年起,区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全部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执行中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336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95万元,收入总计为40931万元。区本级支出预算仅安排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支出32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5865万元,实际完成350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9%,增长131.1%,债务还本支出595万元,冲减赤字447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69万元。

市十ー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825万元,实际完成4284万元,为预算的11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091万元,实际完成3672万元,为预算的118%。收支结余612万元,滚存结余3728万元。

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决算情况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8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6899万元,实际完成37062万元,为预算的100.4 %,同比增长1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41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66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65万元、上年结余87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453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收入总计为65326万元。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3895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动用上年结余结转、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等,支出预算调整为66049万元,实际完成657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同比增长17.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99万元,当年预算结余34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41万元。

按照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从2018年起,区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全部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执行中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50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1862万元,上年结余57万元,收入总计为97420万元。区本级支出预算仅安排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支出1474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94491万元,实际完成944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93%。上解上级支出2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无结余。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726万元,实际完成5944万元,为预算的10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138万元,实际完成5741万元,为预算的111%。收支结余203万元,滚存结余4619万元。

关于2018年全市、市本级、高新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要收支项目决算情况,已在附表中说明。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全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6351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6529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69885万元。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1323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3652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95827万元。2018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支出 784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61218万元,专项债券还本17200万元;2018年全市政府债券利息支出659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38903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7027亿元。

市本级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9607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4172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19020万元。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253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4903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76315万元)。2018年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共计2417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21732万元,专项债券还本2440万元;2018年市本级政府债券付息支出2753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7941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9595万元。

高新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7080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13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9669万元。截至2018年底,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5081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544万元,专项债务34275万元。2018年高新区政府债券还本共计101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421万元,专项债券还本595万元;2018年高新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68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428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259万元。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232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692万元,专项债务101510万元。截至2018年底,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余额1163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772万元,专项债务98605万元。2018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券还本共计400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1099万元,专项债券还本2905万元;2018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债券付息支出294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438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506万元。

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年度政府债务余额均没有突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

(二)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全市共使用政府债券48646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38905万元,专项债券 247560 万元。具体为:

1.        一般债券。一是发行新增政府一般债券 192699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35335万元,县(市、区)使用157364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教育、生态环保、农林水利等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二是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46206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12968万元,县(市、区)使用33238万元。

2.专项债券。一是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43785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 116968万元,县(市、区) 使用12681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和公立医院等项目;二是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3775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2440万元,县(市、区)使用1335万元。

五、2018年支出政策和重点工作实施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法》,认真落实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债务动态监控机制,全市实现了无预警、无提示债务风险地区。坚持“堵后门”“开前门”,积极申报争取新增政府债券43.65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出台15条支持脱贫攻坚财政政策措施,制定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高效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组建专职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组,严格督导考核,落实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要求,荣获平顶山市脱贫攻坚“鹰城榜样”先进集体。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强环保治理保障能力,严格规定安排使用环保专项资金,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财源建设,促进财政高质量发展。建立奖励支持星级纳税企业长效机制,支持激励企业发展,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完善综合治税领导机制和经济分析联席工作制度,在房屋租赁、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加强契税源头管控。二是支持化解过剩产能。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和国有企业破产安置,做好省属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后续工作,支持推进14家驻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关闭煤矿补助。三是积极推动产业转型。支持化工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构建尼龙新材料产业带,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支持医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支持东方碳素、平棉等企业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四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基础研究、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平台和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奖励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发展,支持信用平台建设。五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落实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六是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城市建设维护,支持“四城联创”,支持郑万高铁建设、公路路网建设。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问题楼盘治理、推进厕所革命等。

3.支持提高美好生活水平。一是发展教育事业。落实资金10.1亿元,重点支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等政策,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落实资金14.1亿元,支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和城乡低保标准、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和护理补贴、强化优抚对象补助保障、支持道路事故受害人救助等工作。筹集资金22.5亿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谋划包装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政策支持。三是推动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落实资金18.7亿元,支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免费开展“两癌两筛两查”、支持市精神病和传染病医院新病房楼和县级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等。四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就业补助资金1.2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6亿元,财政贴息1860万元,支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五是推动现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落实资金4936万元,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等单位免费开放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六是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落实资金5.3亿元用于我市公检法司部门办案需要,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4.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化财税改革。调整优化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扎实推进资源税改革,开征环保税、水资源税。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严格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取消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2项政府性基金收费标准,为企业减负1000余万元。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实施2018-2020年市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6亿元。85个财政供给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所有财政供给单位部门预决算按要求公开。市直362家预算单位纳入电子化支付系统,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全面开展。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一般性支出统一压缩15%。三是推进投融资公司改革工作。壮大各投融资公司资产规模,平发集团成为我市首家拥有信用评级AA+的国有资本管理运营公司。四是规范高效推进PPP模式应用。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破解PPP项目进入成熟期遇到的瓶颈问题。全市PPP项目入库数量及落地项目数量名列全省前茅,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获中央和省财政奖励2000万元。五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重点对扶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预决算公开情况、国有资产处置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为全市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