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任务分工
发布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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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任务分工 |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实施科室 (单位) | 抽查 方式 | 抽查 比例 | 抽查 频次 | 备注 | |
主办 | 协办 | |||||||||
1 | 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 《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被监督对象)涉及的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所实施的监控、稽核、检查、评价和处理等活动。”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财政监督……十五)审计机关、上级财政部门等监督检查和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被监督对象)涉及的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2.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执行情况。 | 预算绩效管理科 | 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 | 5%以内 | 1次/年 | |
2 | 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 | 1.财政票据使用单位领购和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或罚款问题;2.是否按规定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实际领购的财政票据种类及数量是否与《财政票据购领证》记录相符;3.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票据登记制度,并设置票据管理台账;4.财政票据使用记录是否齐全,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是否一致;5.是否存在混用、串用、代开财政票据的行为;6.是否存在使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性收费的行为;7.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登记、核销已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并妥善保管;8.是否存在擅自印制、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销毁财政票据的行为;9.是否存在丢失财政票据现象,如有丢失,是否按规定及时申明作废,并向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备案……10.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 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5%以内 |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及征收情况不定期抽查 | ||
3 |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六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2、 《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被监督对象)涉及的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所实施的监控、稽核、检查、评价和处理等活动。”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财政监督……(五)政府采购及管理情况……”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市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5%以内 | 1次/年 | ||
4 | 会计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在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跨行政区域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确定,由相关的财政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财政部门指定管辖。上级财政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财政部门管辖的案件,下级财政部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可以报请上级财政部门管辖。” 3、《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被监督对象)涉及的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所实施的监控、稽核、检查、评价和处理等活动。”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其他组织 |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 预算绩效管理科 | 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5%以内 | 1次/年 | |
5 | 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财政监督……(十三)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 市属金融企业 | 是否存在违反财政部及我省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财务监管有关规定的行为。 | 地方金融科 | 预算绩效管理科、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等 | 5%以内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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