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 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正值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我局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入平顶山市融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做专题宪法讲座,并前往鹰城广场,开展宪法以及财政、国资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宪法进企业活动中,市财政局公职律师、税政条法科长郭好杰以“宪法保驾护航 企业合规经营”为主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历史沿革以及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应条文,结合公司具体经营实际,以案释法,分析解答公司运营中面临的具体法律问题,以宪法精神引领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融城集团工作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宪法宣传讲座,大家强化了法律意识,为今后依法办事、守法生活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促进企业更好运营发展。
在市鹰城广场宪法集中宣传活动中,市财政局制作有关宪法、预算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等法律知识展板,统一陈列在鹰城广场,并印制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认真讲解,引领群众感受宪法精神,营造学法用法氛围,系列活动收到出席市领导和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市财政局引领企业和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用实际行动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传输法律知识,为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