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及分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五年过渡期于2025年结束。过渡期内,中央、省、市特别是市级财政投入大量财力,对各县(市、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给予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坚实保障。全市脱贫群众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需要各级财政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虽然过渡期已顺利结束,但县级层面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依然艰巨,需要市级财政在过渡期后继续给予长期支持。就政策方面,中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保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就现实情况,当前县级财政自主财力仍然不足,仍面临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增长、乡村振兴投入缺口较大等现实问题,仅靠县级自身财力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长期投入需求。建议:市委、市政府统筹考虑县级财政实际困难,在过渡期后,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持续加大对县级的财政支持力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不低于过渡期平均水平,确保各项政策总体稳定、长期有效,助力县级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关于持续对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乡村振兴给予财政支持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4-22
来源:
浏览次数:
建议号
65号
建议人
杜军
标题
关于持续对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乡村振兴给予财政支持的建议
建议内容
承办单位
市财政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对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杜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对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乡村振兴给予财政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后将转入常态化帮扶,原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变更为常态化帮扶资金。根据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保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及省市两级投入资金规模稳定,县级可根据帮扶任务合理安排资金。”,市财政局2026年预算安排15280万元,保持投入稳定,用于助力县级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今后,我们将会同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努力筹措市级资金,继续为助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提供扎实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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