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财力支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6-16 来源: 浏览次数:
建议号
138号
建议人
朱晓丽
标题
关于加强基层财力支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财政改革和预算一体化实施,基层财政工作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以财政改革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保证了社会大局稳定。在财政执行过程中,全力以赴统筹做好增收节支、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兜稳兜牢“三保”底线等各项工作,确保了财政平稳运行。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基层财政、特别是区级财政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运行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我区财政收入近年来逐年增加,但刚性支出的增量远大于财政收入增量,造成一些民生支出和社会公共支出无法及时得到保障。比如,卫东区税收收入2023年完成4.4亿元、2024年完成4.8亿元、2025年完成3.8亿元,但“三保”支出2023年支出6.6亿元、2024年支出7.3亿元、2025年支出8.4亿元,预计2026年支出将高达9.7亿元。二是受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土地出让非常困难,出让地块少、单价低,基金收入严重下降,可支配财力减少,无法弥补越来越大的财政支出缺口。三是公共卫生、医保、养老、城乡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标准不断提高,需要地方政府承担的部分不断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巨大,财政平稳运行难度较大。比如,2021年之前,卫东区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能够覆盖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但从2022年开始,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和退休费标准的提高,区级财政每年要对养老金缺口进行补贴,且逐年大幅增加,2023补贴2390万元,2024年补贴3000万元,2025年补贴3600万元。二、意见建议一是强化财力支持,兜牢基层运转底线。建议市财政精准评估各区财政实际收支状况,对自身压减支出有力、落实“三保”到位但仍存在较大收支缺口的城区,进一步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兜牢基层财政运行底线。二是促进政策均衡,补齐城市区发展短板。当前城市区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等方面相比县(市)仍处于劣势,政策覆盖窄、支持弱、审批难,尤其在城郊农村交通设施、“一事一议”项目、和美乡村建设等领域难以获得公平投入。建议市里统筹政策设计,对城市区乡村振兴等任务给予同等重视与支持。三是压减配套负担,缓解区级支出压力。现有上级政策项目中仍存在较多区级配套要求,加重基层刚性支出压力,影响政策落地效果。建议进一步明晰市、区两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并要求降低基层配套比例,对确有困难的区级财政减少或取消配套要求。

承办单位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对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138号建议的答复

朱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财力支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财力支持,兜牢基层运转底线”的建议

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是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市财政在自身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持续加大对卫东区的补助力度。需要说明的是,市级未单独建立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制度,但中央和省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均及时拨付到位,并按规定足额落实各项配套资金。2023年以来,累计下达卫东区各类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及市级补助资金共计44.7亿元,有力保障了区级“三保”支出,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二、关于“促进政策均衡,补齐城市区发展短板”的建议

一是市级高度重视城市区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在政策支持范围内全力争取资金支持,并坚持普惠性与补短板相结合,重点向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倾斜。20232025年,市财政累计下达卫东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共计2290万元,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了农村繁荣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是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加强对各区项目申报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提升项目谋划质量和申报成功率。同时,主动向省级反映城市区发展需求,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倾斜,逐步补齐发展短板。

三是建议区级在制定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时,统筹兼顾市辖区内城市与农村发展需求,合理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资金投入,避免“重城市、轻农村”的惯性思维,将有限财力向城郊农村、偏远村庄等薄弱区域倾斜,提升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均衡性。

三、关于“压减配套负担,缓解区级支出压力”的建议

一是在明晰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方面,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11个分领域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模式逐步形成。

二是在配套比例方面,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平政〔2022〕18号)精神,对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相关事项,省级分担比例调整为30%后,市级分担比例保持不变;对其他按比例分担事项,除有明确政策执行期限,以及由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市级承担的共同财政事权外,原则上市级分担比例不超过30%。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关注卫东区财政运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和资金调度。同时,建议卫东区立足自身实际,通过积极引进新项目、培植新税源、盘活存量资产等举措,多措并举,进一步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