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突出“四个着力”支持农业防灾减灾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平顶山市财政局坚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突出“早”、强调“快”、注重“效”,2026年统筹落实各级财政资金2870万元,支持冬小麦促弱转壮、病虫害防控和自然灾害防御,全力保障夏粮丰产丰收和农民种粮收益。
着力强化资金统筹,备足稳产“粮草”。在年度预算中充分考虑,落实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优先保障政策,统筹安排资金287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687万元、市级安排183万元,支持防范化解农业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着力加快预算下达,跑出增产“速度”。紧盯农时季节和病虫害防治窗口期,采取“提前预拨+及时下达”方式加快资金拨付。年前提前下达预算资金1317万元,支持各县(市、区)提前储备农药、器械等防控物资,抢抓冬前和早春防控先机;年后为做好病虫害防范工作,再次紧急下达资金1553万元,确保防控措施在返青拔节关键期落实落地,切实做到“资金等灾害、物资等需求”,最大限度降低病虫危害损失,为增产蓄力。
着力加强库款调度,打通支付“堵点”。针对部分县级财政库款紧张、现金调度困难等情况,科学调度现金,第一时间将现金调拨至项目县(市、区),要求各地按照“特事特办、不误农时”的原则,依法简化招标采购程序,加快防控物资和服务采购,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得挤占和挪用。
着力抓实绩效管理,用好惠民“资金”。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防灾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监控范围,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与任务清单,明确防控面积、资金支出等核心指标。指导县级财政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建立资金支出台账,切实将惠民资金转化为粮食稳产增收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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