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平财预〔2026〕225号)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6年平顶山市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4400万元(平财预〔2026〕225号)。
二、分配原则
1.《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2.《平顶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平顶山市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4.根据我市常态化精准帮扶工作要求,对市委组织部选派的200名市派驻村第一书记每个派驻村补助专项资金20万元,每名市派驻村第一书记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共计4400万元。其中:汝州市484万元、舞钢市374万元、宝丰县396万元、郏县550万元、鲁山县1562万元、叶县1034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四、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县(市、区)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备注 |
汝州市 | 484 | 484 | |||
舞钢市 | 374 | 374 | |||
宝丰县 | 396 | 396 | |||
郏县 | 550 | 550 | |||
鲁山县 | 1562 | 1562 | |||
叶县 | 1034 | 1034 | |||
合计 | 4400 | 4400 | |||
五、监督电话
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0375-2661062;0375-2686000。

豫公网安备41040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