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平财预〔2026〕226号)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6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6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7627万元(平财预〔2026226号)。

二、分配原则

1.《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2.《平顶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欠发达地区常态化精准帮扶工作任务的县(市、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相关群体规模及结构,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对帮扶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倾斜支持,通过因素分配法测算,分配汝州市1232万元、舞钢市402万元、宝丰县647万元、郏县678万元、鲁山县2495万元、叶县1323万元、新华区100万元、卫东区100万元、湛河区100万元、石龙区350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0万元、高新区100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四、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6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市、区)名称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备注

汝州市

1232



1232


舞钢市

402



402


宝丰县

647



647


郏县

678



678


鲁山县

2495



2495


叶县

1323



1323


新华区

100



100


卫东区

100



100


湛河区

100



100


石龙区

350



350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00



100


高新

100



100


合计

7627



7627


五、监督电话

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0375-2661062;0375-268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