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平财预〔2026〕227号)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6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300万元(平财预〔2026227号)。

二、分配原则

1.《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2.《平顶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和平顶山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精神,革命老区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申请,县(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协同县(市)农业农村等部门筛选考察通过后纳入项目库,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结合项目储备情况,研究确定分配:汝州市35万元,舞钢市50万元,宝丰县45万元,郏县39万元,鲁山县96万元,叶县35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四、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备注

汝州市

35



35


舞钢市

50



50


宝丰县

45



45


郏县

39



39


鲁山县

96



96


叶县

35



35


合计

300



300


五、监督电话

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0375-2661062;0375-268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