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平财预〔2026〕73号)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6〕3号)安排我市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21309万元。其中:省财政直接分配到县(市)资金21002万元,市级待分配资金307万元。
二、分配原则
1.《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2.《平顶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按照豫财农综〔2026〕3号文件要求,我市共收到市级待分配资金307万元,根据欠发达地区常态化精准帮扶工作任务情况,分配石龙区307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四、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市县名称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备注 |
石龙区 | 307 | 199 | 108 | ||
合计 | 307 | 199 | 108 | ||
五、监督电话
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0375-2661062;0375-2686000。

豫公网安备41040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