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平财预〔2026〕73号)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63号)安排我市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21309万元。其中:省财政直接分配到县(市)资金21002万元,市级待分配资金307万元。

二、分配原则

1.《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2.《平顶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按照豫财农综〔20263文件要求,我市共收到市级待分配资金307万元,根据欠发达地区常态化精准帮扶工作任务情况,分配石龙区307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四、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备注

石龙区

307

199

108



合计

307

199

108



五、监督电话

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0375-2661062;0375-268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