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守护夕阳幸福
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解决老年人后顾之忧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支撑。制定出台关于财政支持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均衡发展。修订印发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行为,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以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等保障制度,减轻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利用,2022年以来累计筹措资金43.2亿元,支持市县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特殊群体集中养老照护服务、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医养结合机构以及智慧养老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全省养老服务能力。
三是守牢民生底线,健全多层次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九连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八连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8元。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580元提高到6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79元提高至89元,更好为老年人提供看病就医服务。提高兜底保障能力,持续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康复辅具适配等政策,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通过事前制定绩效目标、事中实施监控、事后强化结果运用,构建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同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资金在线监控信息平台,通过“制度+技术”手段,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养老服务资金从分配到拨付等环节进行跟踪监管,实现资金全流程可记录、可监控、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