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年11月8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50天的专项巡察。2017年2月16日,巡察组向我局进行了问题反馈。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细化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月17日,市财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局党组成员集体学习反馈问题,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永华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魏留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耀钢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设综合组、作风整顿组、财政业务整顿组和执纪问责组等专项工作组,由相关局领导任专项工作组组长,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督促落实,全力做好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由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先后召开4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修改整改方案。形成初步整改方案后,广泛征求各科室(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了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委第四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公室,下发到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执行。市财政局对照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和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共梳理出27项具体整改任务,细化了70条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了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一对号入座,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整改方案中制定的具体措施,结合各科室(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分级分类进行整改。突出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永华同志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整改职责,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化、细化、具体化。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充分履行“两个责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局党组会和每周一班子例会上都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督促。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各项具体整改事项的落实。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业,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集中精力抓好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办工作,保持财政部门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

二、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一)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局党组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暂行办法》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扎实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政策精神。二是规范党组会议内容。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涉及财政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局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纪律处分有关事项;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全部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决议严格执行。三是完善会议记录。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达到真实、准确、完整,完善主持人审阅签字规定。

2.针对党的建设存在弱化虚化现象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强化工作职责。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把抓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汇报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三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自查自改,召开局各支部书记会议,专题部署强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对“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并长期坚持。五是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在已制定《市财政局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党员述职评议。

3.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局各党支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让党员明确党费的收缴标准,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二是开展党费清查汇缴。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在全局开展党费清查补交工作,对2008年—2016年的党费进行了重新核算,共补缴党费44791.2元。三是完善制度。完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和《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四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按照《党章》的规定,对1名失联党员进行了除名。

4.针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

(1)党组织管党治党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局党组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承担起“两个责任”的历史使命,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领导体制,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研究解决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落实报告制度。局党组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和下级党组织的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责任目标,完成市财政局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及时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五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予以严肃查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廉洁自律能力。组织学习焦裕禄、杨善洲等模范典型先进事迹和一些典型反面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

(2)纪检组发挥作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自身监督执纪能力。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行)》等党纪条规,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能力水平,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二是切实担当起纪检部门专门监督的责任。作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主动承担履行监督责任、检查纪律执行和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受理检举控告申诉、提出问责建议、协助做好巡察工作等6个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聚焦主业主责,深化“三转”,守住本职,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三是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解四类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意见在收到问题线索30日内提出,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按照规定,该向市纪委报告的及时报告,做到线索处置不拖拉、不积压。四是组织开展以往案件的回头看工作。对以前年度办理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梳理,认真执行“一案双查”,严格领导责任追究。五是完善工作制度。目前我们正在拟定《平顶山市财政局专责监督办法》,细化监督具体内容,从制度上强化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责任。

(二)财政收入结构不够优化

1.针对组织收入不到位的整改

(1)非税收入未做到应收尽收。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新《预算法》等有关规定,防止虚收空转。进一步理清非税收入征收标准、减免程序、非税部门在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中的职能,分解目标,夯实任务,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约束力。把非税收入征管目标落实到收入项目和各执收单位,确保全年制定的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开辟新的非税收入增长点。根据《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及《释义》的规定,将平顶山日报社和广播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作为非税收入来源纳入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通过我们宣传讲解政策、下发催缴通知单,目前两单位已将收取的广告收入缴入市财政。同时,我局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广告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职责,把市区户外广告拍卖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为非税收入拓展新的范围。三是加大征收管理的监督稽查力度。组织开展清查各类非税收入,不留死角,堵塞漏洞,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与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协调联动,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利用非税收入监管系统,加大对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执收执罚单位按规定征收非税收入。对社会反响大以及没有完成非税收入年初预算目标的执收单位开展重点稽查,并督促加以整改。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中有关奖惩条款的制定和执行,严格执行有关问责制度,通过警示手段引导相关部门和单位遵守制度,杜绝知法犯法的行为。

(2)督促借支单位履行还款责任不力,没有及时向借款单位催款或办理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催缴工作。进一步加大催收追缴力度,我局迅速制定了关于催收财政对外借款事项的整改方案,认真核实每一笔借款情况,复印相关原始单据,制作发送市本级借出款项到期催收通知书24份,明确还款时间和要求,确保4月底前催缴工作有明显进展。二是完善管理办法。制定了《平顶山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借款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落实还款责任。

2.针对支出结构不合理的整改。

(1)存在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整改存在的问题。某些单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经市领导批示,给予其单位一定的奖励,因此以前存在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现象,对于巡察中提出的问题,我们立即进行了改正。二是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等法规规范支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新《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坚决避免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把好财政支出关。

(2)一些回收的沉淀资金,在重新安排过程中又原渠道返还给项目单位,有的再次造成资金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沉淀资金的核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文件精神,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在2015年及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对沉淀资金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1)2015年资金重新安排情况:① 2015年重新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758万元,该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结算和仪器设备安装,致使仍有资金97万元尚未支付。②2015年重新安排气象局新一代雷达建设资金538万元,尚有302万元未支付,其中:质保金85万元,雷达厂商未按时供货,致使相关工程未能按时施工,导致资金240万元未拨付。③2015年重新安排林业局大香山寺景区绿化资金255万元,已支200万元,目前工程已经决算完毕,尚欠208万元工程款。财政资金剩余部分55万余元不够支付工程尾款,林业局正在向政府申请不足部分,待批复后一起支付。④2015年重新安排市民政局基建户基建专款500万,用于夕阳红老年公寓特护大楼项目,已支付199万元。由于工地门前道路施工,当地村民土地纠纷,施工设计变更等问题导致301万元未支付。⑤2015年重新安排市民政局基建户基建专款1140万元和170万元,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由于与当地村民纠纷,施工场地附属物未能清理完毕,导致停工,工程款1310万元尚未支付。⑥2015年重新安排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资助社区建设和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等补助资金20万元,已支出4万元,结存16万元。目前工程已竣工,正在由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决算。⑦2015年重新安排福彩公益金53万元,用于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立项后配套设施,已支出33万元,结存19万元。目前工程已竣工,正在由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决算。⑧2015年重新安排市精神病医院存量资金1858万元,用于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到目前为止实际支出1245万元,结存612万元。由于土地征收,手续报批,当地居民阻挠和单位自身问题导致工程进展缓慢,目前市精神病医院项目基本完工,还有部分收尾工作,根据合同要求在项目竣工结算前只支付工程量实际完成的80%,结存资金用于工程竣工后尾款。⑨2015年重新安排市卫生局存量资金1364万元,到目前为止实际支出1016万元,结存348万元。其中: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呼吸机项目资金重新安排85.4万元,已支付75万元,结余9.8万元,为手足口病设备购置质量保证金。信息化建设工程重新安排资金186万元,已支出132万元,结余54万元,该款项正在按合同陆续用于建设工程尾款结算,市卫生局提出该项资金不足支付,已提出资金申请,但尚未落实到位。自有资金重新安排435万元,已支出200万元,结余235万元,该款项正在按合同陆续用于建设工程尾款结算。⑩2015年重新安排省财政使用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安排的矿山地质治理项目4846万元、农村公路管理处叶县农村公路X004洪辛线沙河大桥建设项目1462万元等,项目已启动实施,因补偿等问题耽误工期,工程进展缓慢,导致资金未支出完毕。2015年重新安排市环保局基建环保科研监测楼基建款202万元,用于环保局综合楼工程楼基建应急资金。尚有5万元未支出,由于尚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数目巨大,基建账户所剩余的5万元资金,无法满足一家施工单位的需求,导致资金未支出。2015年重新安排市质量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2015年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抽样检验费用,尚有24万元未支出,由于产品合格率调查是一项周期较长,业务量较大的持续性的工作。目前该项工作仍在开展中。2015年重新安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煤分中心项目质保金18万元,用于12329语音、短信平台建设及住房公积金数据容灾备份系统建设质保,按合同规定工程完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2015年重新安排市规划编制中心设备购置资金37万元,因为办公室正在调整中无法购置,资金尚未支出。2015年重新安排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指挥所隔震和电磁屏蔽工程、人防指挥所供电工程和指挥所土建工程资金451万元,因工程尚未完工,资金未支出。(2)2016年资金重新安排使用情况:① 2016年重新安排人防建设资金951万元,主要用于人防指挥所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由于工程承包方正在履行相关手续,导致资金未支出。②2016年重新安排资金160万元,用于体育馆升级改造项目。体育馆升级改造2012年立项,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目前除支付中标价款、设计和监理费用还剩余160万元。因工程项目施工结算价超出施工中标价412万元,超出施工中标价15%的按照有关规定超出部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该手续体育局目前正在办理中,导致资金未支出。③2016年重新安排河南平棉纺织集团纺织节水技术改造项目资金100万元、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资金194万元,系中央对企业节能技改奖补助资金,根据规定,项目完工后,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拨付完毕。目前项目基本完成,待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④2016年重新安排省财政补助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18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⑤2016年重新安排白龟山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中央财政林业保护补助资金164万元,由于与工程方存在纠纷,目前尚未支付。该工程施工方已经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结果后支付。二是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监控。我局在核查清理的基础上,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监控,及时掌握资金重新安排的使用情况,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进度,确保资金早支出早发挥效益。三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市本级盘活存量资金实施方案》,建立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长效机制,引导部门加快预算执行,避免形成新的结余结转。

(3)有的科室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针对近年来国家政策的变化,主动学习政策,研究政策,吃透政策,宣传政策。二是规范项目库建设。加强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加强对相关部门的指导,使其申报的项目达到上级资金的申报要求。三是加强协调沟通。加大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弥补我市财力的不足。

(三)财政资金监管不够到位

1.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内部建立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永华同志为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组织对扶贫资金开展督导。组织督导组于今年5月8日—6月8日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导。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督促扶贫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提供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及时将资金联合下达有关县(市、区)。同时要求各级财政、扶贫部门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2014〕29号)文件规定,按照职能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督促县级有关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切实采取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早支出早发挥效益。

2.针对大额资金管理不善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长期投资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市财政局股权投资管理的股权投资项目三家,分别是天宏焦化公司53万元、天宏焦化公司30万吨捣固焦项目3000万元和中盐皓龙项目560万元。此外还有两个合作项目投资。投资具体情况为:(1)天宏焦化有限公司。公司53万股权是由原财政借款转换的,已经股东大会通过同意破产,正在进行清产核资破产程序。(2)天宏焦化特种焦有限公司。2000年11月1日市政府[2000]36号纪要:市政府(从煤气配套费)筹资3000万元作为市财政对天宏焦化捣固焦项目的专项投入。现今因经济大环境影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扬,已经股东大会通过同意破产,正在进行清产核资破产程序。(3)中盐皓龙股份公司。根据原国资局平国字(1999)10号文件,我们拥有中盐皓龙560万元国有投资股份,占其股份的8%。虽然我们拥有其股份,但却不是该公司董事(董事由国资委主任担任,监事由盐业局局长担任),为股权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合作项目情况为:(1)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项目。我们于2003年4月和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协议,合作经营体检中心项目,我方投资200万元,占股份的40%;2004年、2005年、2006年共计分红62万元;现已签订还款协议,按照协议第一批还款60万已到账,剩余款项计划2017年6月底到账。(2)第四人民医院辅助生殖中心项目。我们于2003年和第四人民医院签订协议,合作经营市辅助生殖中心建设项目,我方投资150万元,占股份40%。因无法取得经营许可证,无法正常运行;现已签订还款协议,按照协议第一批还款60万已到账,剩余款项计划2017年6月底到账。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投资管理,严格投资决策程序,设置内部财务会计审核小组,定期审核所有账目、凭证和投资情况,强化投资项目跟踪管理,确保投资效益。

3.针对社保沉淀资金未按规定设立专户管理,收益没有做到最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社保基金月报制度和对账制度。严格根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1999]117号)规定,按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设立财政社保专户,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月报制度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对账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在保障专户资金使用以及基金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针对沉淀的基金进行有效运作,及时沟通经办机构,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基金余额转定期存款,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最大化。二是加大督促检查。督促有关经办机构转变思路,积极主动拓展业务工作,提高基金收益率。强调财政、银行、人社经办机构对账管理,完善工作流程,严格依据相关政策,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专户资金管理,不断壮大基金的实力,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更好地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将社会保险基金用好用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针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政库款管理。严格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严把资金拨付关,健全稳增长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动态监测管理机制,深入实施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开展资金使用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分析风险隐患,制定风险应对策略,严格防范支付风险。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审批程序违规、涉嫌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出,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目前正在开展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安排部署,下一步我市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四)在推进政府重点工作、管理国有资产、监督政府采购等方面尚有欠缺

1.针对PPP项目推进不均衡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广PPP模式。截止2017年4月30日,我市PPP项目库共有147个,投资总额1482亿元,其中:进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有57个项目,投资总额466.94亿元, 入库项目数居全省第三。我市已中标社会资本PPP项目共12个,总投资规模105.3亿元,居全省第四。二是加强项目库管理。按照平顶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库的通知》(平财资金[2016]1号)文件要求,加大项目征集力度,建立平顶山市PPP项目库,规范项目库管理。三是组织开展PPP相关人员培训。认真学习上级出台的关于PPP方面的文件精神,组织制定2017年培训计划,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深入领会政策精神,全面掌握政策要点,推动PPP项目规范操作,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我市的广泛运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平顶山日报开辟PPP宣传专栏,同时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编制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相关政策法规选编》,编写《平顶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简报》20余期。分别在北京和泉州组织了PPP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在3月29日举行的河南省第十一届贸易投资洽谈会上,我市的20个PPP项目进行了推介。五是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组织出台了《平顶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综合考核办法》,对PPP项目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力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和完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完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职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严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审核。严格执行配置标准,探索资产配置纳入预算管理的可行性,以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金的使用。四是加强资产监督检查。充分利用资产管理系统等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对资产报废申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资产报废程序,堵塞资产流失缺口。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工作,对考核中发现问题严重的曝光处理并依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五是研究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在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出租出借行为

3.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分对象、分行业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制定实现政府采购培训常态化,确保《政府采购法》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二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化招标采购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全电子化操作,保障采购过程高效透明,有效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三是制定政府采购相关人责任清单。为使政府采购当事人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职责、权利和法律责任,研究制定了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责任清单,有效解决职责不到位问题。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成立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小组,对政府采购项目跟踪监督检查,严防政府采购违规行为。五是严格政府采购审批审核。对采购人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备案制,尽量避免一个财政年度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对化整为零的采购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六是拓宽采购渠道。积极探索开展建设网上商城试点,逐步解决协议供货产品存在的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的问题,进一步丰富政府采购渠道,节约采购成本。

(五)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针对人事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临时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临时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加强临时人员管理。(1)摸清各科室(单位)人员实际底数,对未经审批的借用人员全部清退。(2)严格把住进口,严格临时聘用人员的审批手续,目前不再办理临时人员的审批工作。(3)对现有临时人员进行清退分流。借用大修厂人员,对大修厂进行改制,整体划转到财信投资公司管理,资产、人员全部移交,与财政局脱离挂靠关系。3名人才派遣人员,自2012年到我局税政条法科和审批窗口工作以来,表现优秀,拟将劳务关系理顺至市投融资公司。借用外单位的人员,工作结束退回原单位;特殊工作需要的一事一议,逐级审批,不允许长期借用,工作结束及时送回原单位,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工作实际需要核定基数,各科室(单位)按照工作实际需要设岗定人,对借用人员和临时人员所从事岗位、工作职责、在岗表现、是否需要等情况进行登记,严禁“一岗多人”现象,严格控制科室(单位)内部借用和聘用临时人员数量。特殊岗位需要的做出专题说明,清退人员名单在表格中标注,另行安排。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其他各种名目的临时人员一律清退。目前,已清退劳务派遣人员10名。(4)加强对临时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纪律管理,由用人科室(单位)负责对临时人员进行签到,机关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人员在岗情况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两次以内的人员通报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屡次违反规定者予以清退。二是对内部借用人员进行统筹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对内部借用和临时人员过多的科室(单位)实行人员分流,合理配置人员。内部借用人员中已有3名回原单位工作,正在选调8名优秀人员进机关工作。下一步将加大择优选调力度,逐步解决内部人员混编使用问题。    

2.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干部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根据干部结构变化,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力度,把更多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15年12月对机关科长选拔,提拔了7名科长,交流了2名科长;2016年9月,对局属单位科级干部进行选拔,提拔了28名科级干部,这两次大幅度的干部选拔交流,基本解决了多年来干部选拔力度小和交流不及时问题。二是优化干部年龄和知识层次结构。积极通过招录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吸收录用新的干部,逐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层次结构。

3.针对干部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研究制定《市财政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档案查阅、移交、认定等制度规定。二是规范干部学历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学历认证。三是积极开展涉及档案问题线索的核查。对涉及档案问题的线索,积极核查清楚,有问题的积极纠正,没有问题的向组织作出说明。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针对未按规定发放津贴奖金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文明奖进行核算退交。对文明奖发放问题,在巡察工作前,我局已于2016年2月按照市政府统一的新规定执行到位。以前因为原文件标准没有废止,我局没有接到新的标准依据,所以一直执行老的文件标准,没有及时按新标准发放。2016年1月市审计局的同志检查工作时提出问题后,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查找新的政策依据,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改正,2016年2月已经严格按标准执行到位。同时,我局又对以前年度多发文明奖进行了核算,对多发文明奖进行退回,局领导班子带头将多发文明奖一次性上交单位财务,其他同志逐月从工资中扣缴。二是严格按照制度标准执行。加强对制度规定的执行,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发放各类奖金。

2.针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办公用房的调查摸底。组织对局办公用房进行调查摸底,在澄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和整合调配实施方案》。二是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上级规定,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进行清退调整。

三、立足机制建设,巩固扩大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成果

虽然我局在推进整改落实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但离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为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一)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局党组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同志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行好局党组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驻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构职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三)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聚焦“1461”发展思路,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深入推动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紧紧扭住不松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效果。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切实做到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使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