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4 来源: 浏览次数: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平顶山市财政局在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财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分析法治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需要,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三保”要求,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做出了贡献。202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9亿元,总量居全省第5位,增幅居全省第6位,其中税收完成158.4亿元,总量居全省第4位,增幅居全省第5位,税比居全省第3位,财政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省第一方阵,各项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现将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市财政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贺大伟、局长宁建平积极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汇报,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具体到人,形成创建合力。贺大伟带头上党课,并为财政大讲堂授课,宁建平接受市电视台、日报社专访,并带队参加行风政风热线,展示了良好的财政形象。2022年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有组织犯罪法》《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强调在做好依法理财的同时,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带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印发《2022年法治财政工作要点》(平财税政〔2022〕6号),制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计划,依法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历次发放的试题、复习题等法治理论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300余页汇编成册,供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参考,多次组织开展法治能力测试,以考促学强化理解,全面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动员职工群众参与支持示范创建工作,制作法治宣传大厅展板10块,一楼大屏幕5幅,移动展板6块,横幅20幅,放置于局围墙、电梯口等醒目位置,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在局门户网站和审批窗口设置宣传专栏,共同营造“我知晓、我支持、我参与、我满意”的浓厚宣传氛围。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等次。

(二)加强党建,接受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印发《平顶山市财政局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党内文件起草、审议、备案等程序进行明确,对依规治党提供了规范和指引。年初对支部学法进行安排部署,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并举办法治党课,发挥党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做好经费和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履行职能。全面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与市中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平中法〔2022〕186号),全力破解执行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定期向人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全面接受监督。

(三)严格程序,科学决策。明确行政执法责任,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情况,依据《平顶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权责清单、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和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实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局领导班子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市本级财政预算和决算编制、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都遵照严格程序,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印发《平顶山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试行)》(平财税政2022〕10号),成立法律顾问领导小组,局长宁建平担任组长,聘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5名局工作人员为内部法律顾问,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

(四)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制度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对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电子发票以及需要社会力量、中介机构、网络技术等参与并支持的新领域、新模式,探索建立包容容错机制,全面推进服务型执法。积极宣传贯彻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一系列财经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完善《平顶山市财政局内部控制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平财办2022〕32号)、《平顶山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平财效2022〕9号)、《平顶山市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试行)》(平财规划2022〕5号)等基础性制度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做优,提高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政府采购、建筑许可等考核指标创新工作举措,降低交易成本,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提升素养,打造队伍。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在岗轮训、专业培训, 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贺大伟、宁建平先后带头担任执法监督员,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主动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2022年4月,在局三楼大会议室举办《行政处罚与日常生活》主题法治财政大讲堂,全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以及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会聆听。11月在局三楼视频会议室举办服务型执法微宣讲活动暨新领证执法人员培训班,对新领证的12名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鼓励大家成为财政领域的专才通才。开展专项行动,印发《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的通知》(平财税政2022〕5号),要求全市财政系统认真对标对表,多措并举进行整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法治财政工作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创新形式,普法宣传。利用12.4宪法日、民法典实施1周年等日期节点,抽调精通法律、熟悉政策人员组成送法惠民服务队,先后深入到平顶山麟通智慧科技公司、发投集团、平安驾校等企业、学校,以及鲁山县滚子营乡、汇源街道等乡村、社区,宣讲减税降费、助企纾困、乡村振兴政策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现场举办《宪法与日常生活》《民法典与建设工程》《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系列主题讲座,印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汇编》《政府采购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5类500余本宣传手册,并与税务局联合印制《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200余本,发放给企业和群众,让群众了解到、享受到政策利好,有力支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120余份,主动问政于民,接受群众监督。河南日报于6月3日刊发文章《平顶山市财政局:送法进企业纾困解难题》,对我局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理念的做法进行专题报道,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印发《服务型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动方案》(平财税政2022〕9号),指导县(市、区)组建一支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志愿普法队伍,确保2025年底前对全市财政系统基层执法人员辅导一遍。深入企业现场拍摄时长12分钟的模拟执法视频《服务执法解企忧》,讲授时长9分钟微课堂《服务执法与权益保护》受到省财政厅和市司法局好评。局税政条法科被省普法办评为全省“七五”普法先进单位,科长郭好杰还被省财政厅和我市普法办聘为“微宣讲走基层”第一批志愿授课人员,为省市普法工作做出了贡献

(七)放管服效,便民利民。根据国务院、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与市大数据管理局协调沟通,学习掌握国家“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操作使用,进一步明确工作步骤和要求,认真梳理监管事项五大项9个子项,已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实施清单编制录入工作,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提供了保障。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库,再次明确审批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依据相关文件开展比对。目前市局行政审批事项2项纳入项目库管理,全部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审批。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平顶山市政务服务 “一次办妥”改革要求,我局依法规范办事要素材料,最大限度减少办事材料,认真贯彻落实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告知”,对于企业、群众申请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强化宗旨意识,优化窗口服务,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的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多让数据在网上跑路,不让群众在线下跑路,节约社会成本,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已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 和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审批事项免证可办重点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思路

2022年,在法治财政建设等工作的积极引领下,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的法治财政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各界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对新媒体运用不熟悉,录制的微视频、宣讲课形式较为单一,后期制作跟不上,上传网站后效果不够理想。二是法治审查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提供法律意见不够及时。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全面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业务的指导,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新媒体录制、编辑、上传等新兴技能的学习运用,让普法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彩。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和程序意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制审查机制,做到法制、公平竞争、廉政风险一并审查,“一表三审”,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财政局将继续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再创佳绩。